一、案件详情
原告从事保洁工作,自约定时间起为某医院有限公司提供保洁劳务,双方约定劳务报酬由基础工资加绩效提成构成,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合作前期,该公司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劳务费用,但后续连续数月的劳务报酬迟迟没有支付。
原告多次自行向用工方沟通催要欠款,被告某医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被告共同向原告出具了欠付劳务报酬的确认明细,书面确认了拖欠款项事实。虽有书面欠款凭证,但两名被告始终未兑现付款承诺,原告多次协商无果,维权陷入困境。
为追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原告委托张旭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向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劳务报酬,并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二、案件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由被告某医院有限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向原告全额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该笔费用由被告某医院有限公司承担。
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产生法律效力,该民事调解书具备强制执行力。若被告未能按期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保障债权落地。
三、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个人为企业、单位提供保洁、临时劳务等服务,双方成立劳务关系;用工方拖欠劳务报酬,持有欠条、欠款确认单、工作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证据,自行协商催款无效,想要追回劳务费的劳务合同纠纷。
服务指引:如果您也遇到劳务报酬、劳务费被拖欠,多次私下沟通协商仍然无法拿到款项的情况,可咨询张旭律师。律师会为您梳理案件证据,评估案件胜诉可行性,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通过调解、诉讼等合法途径,帮您追索劳务欠款,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