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机构:随州市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裁决时间:2023年11月
代理律师:黎芳
代理一方:申请人
案件详情
本案为八年资深制造业员工遭遇企业恶意违法辞退的典型劳动争议案件。我方当事人于2015年10月18日入职随州市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专职从事焊接技术岗位,2019年签订五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执行标准工时、计件薪酬制度,深耕岗位八年,是企业核心资深技术员工。企业内部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连续缺勤三日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作为企业用工管理及辞退员工的核心依据。
在职期间,企业长期存在不规范用工、变相克扣薪资的行为。2022年5月至11月,因企业生产调度不足,当事人多个月份工作时长未达法定标准,企业借此发放低于本地1650元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2022年12月,企业无正当理由停工、不安排当事人工作,当月未发放任何劳动报酬,恶意拖欠员工薪资。
2023年1月至6月,企业受自身经营影响全面停工歇业,仅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80%向当事人发放基本生活费,未依法补足停工期间的薪资差额,持续损害劳动者合法获薪权益。2023年6月30日,企业发布复工通知,要求全体员工7月3日返岗规范考勤。当事人依规正常打卡返岗,但企业无故拒不分配工作任务,导致当事人无法正常履职。
后续企业恶意截取考勤记录,无视自身未安排工作的核心过错,单方认定当事人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于2023年7月27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强行解除八年劳动关系。经核查,企业辞退程序严重违法,未履行事前通知工会、工会审议讨论的法定前置流程,仅事后补制工会签字材料,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同时,八年在岗期间,企业从未安排当事人休带薪年假,未支付任何未休年假工资。当事人协商维权无果后,委托黎芳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全面主张合法权益。
我方仲裁请求
1、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15年10月18日至2023年8月5日存在合法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2021年1月至2023年8月未休年休假工资3285元;
3、裁决被申请人补足2022年9月、12月及2023年1月、4月、5月、7月、8月欠付工资合计10175元;
4、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7163.52元;
5、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案件结果
仲裁委经庭审质证、核查全案事实与法律依据,依法作出裁决:
1、确认双方2015年10月18日至2023年8月5日劳动关系合法有效;
2、判令被申请人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828.66元;
3、判令被申请人七日内向申请人补足欠付工资3575元;
4、判令被申请人七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1818.72元;
5、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全部款项需裁决生效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企业逾期履行需承担迟延履行法律责任,本案仲裁费用由败诉企业全额承担。
案件总结
本案聚焦制造业老员工劳动关系保护,核心解决企业“以考勤瑕疵掩盖自身过错、程序违法辞退员工”的行业乱象。庭审中,企业始终以内部考勤制度、员工考勤不完整为由,主张辞退行为合法,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补薪责任。我方精准拆解案件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返岗合规、无旷工过错,考勤异常完全是企业不分配工作导致,过错归责于用人单位。
本案核心胜诉关键为识破企业程序补救的违规操作。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单方辞退设定刚性程序要求,事前通知工会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事后补签、单方盖章的工会材料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补正程序瑕疵。仲裁委完全采纳我方抗辩观点,依法认定企业构成违法解除。
在薪资核算方面,我方严格依据最低工资规定、企业停工薪资标准,精准区分员工个人过错与企业经营过错,成功争取待岗期间工资差额。同时严格适用一年仲裁时效,筛选合法诉求,精准核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最大化保障八年老员工的合法权益。
本案裁判结果明确了制造业企业停工复工、考勤管理、员工辞退的合规标准,有效遏制企业滥用管理权力侵害老员工权益的行为,为同类长期在岗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极强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