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干完拿不到报酬|沈杰律师固定电子证据,判决公司+股东共同偿债
案例专长
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追索
判决时间
2026年09月
法院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
代理方向
代理原告(劳务提供方),起诉追索劳务费,主张一人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结果
1.判令被告XX公司向原告支付劳务报酬3万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2供应链企业作为唯一股东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案件受理费由两被告承担。
一、案情内容
原告为一家快递公司提供专项劳务,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模式:原告专门帮该快递公司处理快递总部重量扣款申诉工作,申诉成功后快递公司按照退款总金额18%向原告结算劳务提成报酬。合作周期从2023年10月持续至2024年11月。
日常合作过程中,原告每月把申诉退费明细、对应应付报酬通过微信发送给公司工作人员核对确认。公司过往也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向原告家属账户转账支付劳务提成,转账备注写明是申诉返款提成,双方以此方式长期履行结算。自2024年6月至11月,公司累计结欠原告劳务费合计3万余元。原告多次向公司催讨欠款,对方仅回复公司资金紧张,但始终没有实际付款。
经查询工商信息,该快递公司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另一家供应链企业是它的100%唯一股东。依据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委托沈杰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快递公司支付全部拖欠劳务费及逾期利息,同时要求其唯一股东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之后,两家被告企业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均拒绝出庭、也不提交答辩意见,属于缺席审理。沈杰律师庭审中提交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流水、企业工商档案全套证据,完整还原劳务合作、欠款事实以及一人公司股权架构。法院采信我方全部证据观点,认定劳务欠款事实成立;因两名被告未到庭举证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判决股东对案涉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情形的客户可联系沈杰律师
1.给公司提供劳务,有口头约定、微信对账,没有书面劳务合同,公司拖欠劳务报酬拒不支付;
2.欠款主体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担心公司账户没钱拿不到钱,想要追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3.仅有微信聊天、私人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缺少正式欠条,需要律师梳理证据起诉维权;
4.债务人企业故意失联、拒不出庭,面临缺席审理,需要专业律师代为出庭推进诉讼;
5.劳务报酬、提成款被拖欠,想要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最大化维护自身金钱债权。
三、沈杰律师服务内容
1.案件咨询:梳理微信记录、转账凭证、工商档案,评估劳务欠款案件胜诉、追加股东追责风险;
2.证据整理:指导当事人收集、固定微信聊天、银行流水等电子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链;
3.工商调取:查询被告企业股权结构,锁定一人公司股东主体,确定追责对象;
4.诉讼文书:起草民事起诉状,明确劳务费本金、逾期利息、股东连带责任全部诉讼请求;
5.庭审代理:被告缺席开庭情况下,代为出庭举证、发表代理意见,充分阐述法律适用观点;
6.判决解读:解读判决书,告知后续申请强制执行要点,提示可同时执行公司及股东名下财产。
四、律师价值
很多劳务提供方维权会遇到两大难点:没有正式书面劳务合同,证据只有微信聊天、私人转账;欠款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公司账上无资产,即便胜诉也拿不到钱。本案被告两家企业直接拒不到庭,相当于放弃全部抗辩权利,但不等于原告就可以当然胜诉,仍然需要完整、闭环证据来说服法庭。
沈杰律师代理本案,第一步把碎片化微信对账记录、私人账户转账记录串联,证明双方真实劳务关系以及确切的欠付报酬金额,弥补缺少书面合同的不利局面。第二步精准抓住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关键点,把唯一股东直接列为共同被告。法律将“财产相互独立”的举证义务分配给股东,被告拒不到庭、无法完成举证,就必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实现“公司+股东”双重责任主体,极大提高后续执行回款可能性。
如果当事人自行起诉,很容易只起诉公司,遗漏追责股东,最后赢了官司却执行不到钱款。律师不仅主张本金,同时依法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把当事人全部合法损失纳入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