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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胜诉|合同诈骗罪案件辩护:成功认定从犯,当事人获缓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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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胜诉|合同诈骗罪案件辩护:成功认定从犯,当事人获缓刑处理

 

**审理法院: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法院**

 

## 案情经过

 

陈X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宁波市当地某公安局抓获,羁押于宁波市看守所。侦查机关认定,陈X在某贸易公司任职期间,该公司通过虚构交易主体、伪造货权凭证等方式对外签订购销合同,骗取多家合作方货款共计 800 余万元,已经达到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遂对陈X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按照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对应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如果定罪后按该档量刑,陈X将面临十分严厉的刑事处罚。康蓉律师团队接受家属委托之初,便向家属释X合同诈骗罪犯罪构成要件、共同犯罪主从犯区分规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刑事诉讼各阶段法律价值。

 

接受正式委托后,康蓉律师团队第一时间赴看守所会见陈X,完整核实案件全部事实。陈X陈述,自己通过正规招聘平台入职该贸易公司,日常仅从事基础性业务对接以及文件传递工作,全部工作均服从上级安排;并未参与诈骗方案制定决策,不管理分配涉案资金,只领取固定工资,没有分得诈骗收益,对公司整套诈骗模式并无完整认知。

 

经过多次会见以及后续全面阅卷,团队厘清案件核心法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对方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共同犯罪当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的属于从犯,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案中陈X仅仅承担基础事务性工作,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辅助地位,应当认定从犯;同时陈X具备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从宽情节,具备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

 

围绕从犯身份认定以及争取缓刑两大辩护方向,康蓉律师团队开展系列辩护工作。团队梳理全部证据材料后发现,陈X工作职责仅限于执行上级指令开展业务对接、传递文件;不参与合同草拟签订,没有实施虚假交易主体、货权凭证伪造行为,不掌控资金,也不参与犯罪方案的决策制定,岗位工作可替代性较强,属于典型辅助角色。律师团队向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检察院提交岗位职责说明、工资流水、工作记录等客观证据,用以佐证陈X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

 

针对合同诈骗罪主观构成要件,也就是**非法占有目的**,辩护团队重点展开分析:第一,陈X收入来源仅为固定工资,不分享诈骗带来的收益,个人利益与诈骗成败不存在直接挂钩关系;第二,涉案全部款项由公司核心人员掌控,陈X从未经手、占有、处分涉案资金;第三,陈X经由公开招聘渠道入职,公司对外展现的是合法经营样貌,陈X对于公司完整诈骗模式缺乏充分认知。

 

同时团队全面挖掘各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陈X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到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涉案违法所得较少,侦查阶段就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拥有固定住所,具备稳定职业,不存在再犯罪现实风险,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在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侦查阶段,康蓉律师团队向宁波市当地某公安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结合当事人初犯身份、共同犯罪中的次要地位、固定居所职业、无社会危险性等理由申请取保。公安机关审查后对陈X办理取保候审,当事人得以离开看守所。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后,康蓉律师团队完成深度阅卷,并组织团队专题研讨,站在控辩双向视角剖析全案,向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检察院提交《关于对陈X依法认定从犯并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重点阐述:陈X在共同犯罪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从犯;当事人主观上欠缺充分非法占有目的;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等多项从宽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环节,辩护律师就从犯认定、量刑建议、缓刑适用条件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详细陈述陈X参与程度、具体作用、获利情况以及认罪悔罪态度,争取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明确适用缓刑。

 

## 案件焦点

 

1、本案共同犯罪当中,陈X的地位作用如何认定,是否应当认定为从犯;

2、陈X主观上是否具备合同诈骗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

3、结合全案各项从宽情节,能否对陈X适用缓刑。

 

## 裁判结果

 

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检察院采纳康蓉律师团队辩护意见,审查起诉阶段即认定陈X属于共同犯罪从犯,可以予以减轻处罚;同时确认陈X存在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等情节,可以从轻处罚,公诉意见出具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及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综合考量从犯地位、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等情节,对陈X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判决陈X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康蓉律师团队通过对从犯地位的严谨论证,完整梳理各项从宽量刑情节,开展专业化缓刑辩护,实现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确认从犯身份,最终取得缓刑判决结果。判决之后陈X不用服刑,顺利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生活,有效化解实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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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蓉律师,无党派人士,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专业硕士,现任北京浩天(宁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权益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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