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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胜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康蓉律师团队辩护获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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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护胜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案,康蓉律师团队辩护获缓刑判决

 

**审理法院: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法院**

 

## 案情经过

 

某足浴店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犯罪,李X因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宁波市当地某公安局抓获,羁押于慈溪市看守所。侦查机关查明,李X在该足浴店担任前台经理,主要负责日常接待、技师排班上钟、营业情况记录等工作,据此以涉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对李X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一旦定罪,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乃至更重刑罚。接受家属咨询后,康蓉律师团队向家属释X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入罪标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刑事诉讼各阶段法律价值,充分解答家属的法律疑问。后续家属正式委托康蓉律师团队承办本案。接受委托后,团队第一时间赴看守所会见李X。李X向律师陈述,自己仅承担前台管理、技师排班等基础事务,完全按照经营者指令开展工作,并不对卖淫人员实施管理、控制,也未参与足浴店卖淫业务的整体运营以及经营决策。经过多次会见以及案件移送后的阅卷工作,律师团队逐步厘清全案事实与证据脉络。

 

## 案件焦点

 

1、本案中李X在共同犯罪当中地位与作用如何认定,是否能够认定为从犯;

2、结合涉案卖淫人次、违法所得情况,本案是否构成犯罪 “情节严重”;

3、结合李X主观认知程度、实际参与犯罪深度,综合评价其主观恶性大小;

4、综合全案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能否对李X适用缓刑。

 

本案法律适用主要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以及两高《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13 号)第八条、第九条之规定。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非法获利一万元以上等情形即构成本罪;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非法获利五万元以上,则属于情节严重,将适用更高一档量刑。康蓉律师团队围绕四大焦点展开辩护工作:

 

第一,论证李X属于共同犯罪的从犯。通过梳理全部案卷证据可见,李X工作内容仅限于前台管理、技师排班、日常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没有参与卖淫人员招募管理,不提供犯罪经营场所,不对卖淫人员进行调度控制,不参与场所整体运营决策。依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据此辩护意见提出李X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从犯。

 

第二,排除本案 “情节严重” 情形。律师团队核对涉案卖淫人次以及李X个人违法所得,李X履职期间,足浴店容留、介绍卖淫人数尚未达到十人以上标准;李X作为前台经理仅领取固定工资,个人违法所得尚未达到五万元,依法不应当认定情节严重,应当适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档法定量刑区间。

 

第三,辨析李X主观明知程度以及实际参与深度。李X系通过公开招聘入职,入职之初并未充分知悉场所全部违法运营模式,日常工作局限于前台事务;虽对违法活动存在概括性认知,但并未介入核心业务决策,其主观恶性相较于场所实际经营者存在明显区别。

 

第四,全面挖掘各项从宽情节,争取取保候审以及最终缓刑适用。团队梳理各项量刑情节:李X属于从犯;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到案之后能够如实供述,具备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侦查阶段就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拥有固定住所与稳定职业,社会危险性较低。据此,侦查阶段,康蓉律师团队向宁波市当地某公安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结合前述理由阐明李X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经审查,办案机关对李X办理取保候审,李X得以离开看守所。

 

案件移送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律师团队对全案材料开展深度阅卷,并组织案件专题研讨,站在控辩双向视角剖析案件,向检察机关提交《量刑建议法律意见书》,重点阐述从犯身份、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等情节,论证本案不构成情节严重,恳请检察机关考量对李X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环节,律师团队就从犯认定、量刑建议、缓刑适用等问题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完整说明李X参与犯罪程度、获利情况以及悔罪表现。

 

案件起诉至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法院,庭审阶段,康蓉律师团队继续坚持辩护思路,当庭发表辩护意见:一、李X系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二、到案后如实供述,成立坦白;三、自愿认罪认罚,应予从宽;四、已经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良好;恳请法庭综合考量对李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 裁判结果

 

宁波市当地某人民法院审理后,采纳康蓉律师团队主要辩护意见,认定李X在共同犯罪当中起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同时确认其具备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初犯等从宽处罚情节。综合考量本案犯罪情节、悔罪态度以及社会危害性,依法对李X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并适用缓刑。

 

本案中,康蓉律师团队通过精准定性共同犯罪地位,完整梳理各项法定、酌定从宽情节,分阶段开展辩护工作,侦查阶段实现取保候审,审判阶段成功争取缓刑,帮助当事人规避实刑后果,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得以重返社会,恢复正常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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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蓉律师,无党派人士,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专业硕士,现任北京浩天(宁波)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权益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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