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余元交通事故二审全胜|徐州刘斌律师代理无接触事故,十级伤残赔偿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无接触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上诉人(原审原告)AX委托江苏景来律师事务所刘斌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20XX年X月X日,BX、C某骑行电动车发生碰撞,虽未直接与AX发生物理接触,但该险情致使正常行驶的AX倒地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BX、C某负事故同等责任,AX无责。AX受伤后住院治疗,伤情诊断为肋骨骨折、多处损伤等,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AX起诉,主张BX、C某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2万余元。
一审法院采信事故认定书,核定总损失12万余元,判决BX、C某各自承担50%赔偿责任,各赔偿6万余元。B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两点主要理由:本案属于无接触事故,其签字不代表认可事故责任,AX自身观察不力,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AX患有糖尿病、高血压、丙肝,医疗费中有8千余元系治疗自身基础疾病,应当予以扣除,请求改判或者发回重审。二审法院开庭审理,原审被告C某经传唤未到庭。
二、律师代理经过
一审阶段,刘斌律师整理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残疾辅助器具发票等全套证据,申请伤残及护理、营养期司法鉴定,完成举证质证,完整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器具费等全部赔偿项目,一审法院基本全部采纳。
二审阶段,面对上诉人BX提交现场照片、示意图,以此否认事故责任,同时以受害人存在基础疾病为由,要求扣减医疗费用。刘斌律师当庭质证对方提交照片、示意图,指出照片不能证实事故现场情况;针对医疗费争议,向法庭提交主治医生出具的用药合理性证明,说明相关药物是为促进交通事故伤情恢复的必要用药;答辩指出BX未在法定期限内对事故认定书申请复核,没有相反证据推翻事故认定,请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双方均未提交其他新证据。
三、判决结果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C某赔偿AX各项损失6万余元;
2、BX赔偿AX各项损失6万余元;
3、一审案件受理费、鉴定费由BX、C某分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502元,由上诉人BX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四、律师价值
1、妥善处理无接触交通事故维权,固定事故责任证据,一审推动司法鉴定,完整主张十级伤残对应的全部赔偿项目;
2、二审针对对方扣减医疗费的抗辩,补充提交医生证明,证实用药必要性,成功阻却医疗费扣减的诉求;
3、驳斥对方否定事故责任的上诉意见,一、二审均获得法院支持,当事人全部赔偿权益得到终审确认。
五、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如您遇到以下交通事故纠纷,可第一时间联系江苏徐州邳州市刘斌律师:
1、发生无接触交通事故,对方以没有发生物理碰撞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2、伤者自身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侵权人主张扣减治疗相关医药费用;
3、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代理申请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司法鉴定,核算赔偿项目;
4、对事故认定书有争议,或对方抗辩事故认定书效力,需要组织证据抗辩;
5、事故构成伤残,主张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
6、一审胜诉后,肇事方提起二审上诉,需要律师二审应诉,巩固一审胜诉成果;
7、交通事故判决生效之后,需要准备材料推进强制执行,实现赔偿款回款。
徐州刘斌律师深耕机动车交通事故侵权纠纷,针对无接触事故责任认定、基础疾病用药合理性抗辩、伤残鉴定、人损赔偿项目核算、一审立案诉讼、二审应诉维权、后续执行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梳理全套证据材料,研判案件风险,对抗侵权方各项抗辩,充分保障受害方人身损害赔偿合法权益。
六、总结
本案是典型无接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存在两大争议难点:一是侵权人以没有直接碰撞为由,否定自身事故责任;二是侵权人以受害人存在既往基础疾病,要求剔除部分医疗费。刘斌律师一审完整搭建证据体系,二审及时补充医生专业证明,成功打消对方两项抗辩,受害人合计12万余元赔偿权益得到终审法院全部支持。本案提示,即便是无接触交通事故,只要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侵权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治疗中为配合外伤恢复而控制基础疾病的合理用药,依法应当由侵权人承担。发生交通事故后,建议及时委托专业律师固定证据,最大限度维护自身人身损害赔偿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