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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君律师代理马XX故意杀人案辩护意见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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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君律师 在线
云南鹏志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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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郑召君律师在本案中精准制定辩护策略。首先,对故意杀人定性无异议,将辩护重心置于量刑情节;其次,通过梳理证据,指出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长期存在家暴行为,争取认定被害人过错;最后,充分强调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且羁押期间怀孕依法不适用死刑。郑律师的专业辩护成功促使法院采纳从轻处罚意见,在保住被告人生命的同时,厘清了附带民事赔偿的法定范围,实现了辩护效果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被告人马XX与被害人钱XX于201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2025年1月31日晚,马XX带亚某戊至其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家中过夜。次日钱XX回家发现后,双方发生争吵与拉扯。2月3日凌晨,两人再次因感情问题发生争吵,钱XX言语威胁马XX。当日2时许,马XX趁钱XX熟睡之际,持管制刀具捅刺其胸腹部两刀,致其心脏破裂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系锐器伤及左胸部致心脏破裂死亡。案发后马XX在现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其在羁押期间发现怀孕,后自愿终止妊娠。多名证人证实,两人近年感情不和,被害人酒后常有打骂行为。

 

【争议焦点】

1. 刑事量刑情节: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无期徒刑;辩护人提出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被害人长期实施家暴存在过错,且被告人具有自首、羁押期怀孕等法定从轻情节,建议在有期徒刑内量刑。

2. 民事赔偿范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钱XX提出201.7万余元赔偿,包含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争议焦点在于各项诉求是否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定赔偿范围。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马XX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且羁押期间怀孕依法不适用死刑,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关于被害人过错,法院认为马XX婚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是案件起因,被害人无过错。最终判处马XX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民事部分,依法支持丧葬费5.7万余元,驳回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不属于附民赔偿范围的诉求。随案移送的长刀一把、手机一部,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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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召君,中共党员,云南鹏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红河州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中共建水县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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