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民间借贷纠纷周浩鹏律师代理出借人胜诉案
案件摘要:被告某某先后向原告某某借款累计十四万余元,其中三万元出具《借条》并约定逾期违约金,其余陆续转账。周浩鹏律师代理原告起诉要求偿还十四万余元及违约金、利息。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缺席判决被告偿还十四万余元,其中三万元本金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违约金,其余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利息,原告胜诉。
案件类型:债权债务
代理结果:胜诉
裁决法院: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案件主要内容:原告诉称,2020年11月6日被告通过微信借款并出具《借条》,载明借款三万元、期限三个月、2021年1月31日还清,逾期愿付违约金每天一百元并承担法律责任;当天原告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转账共计二万五千元。其后原告陆续转款,至2021年6月10日累计转款十四万余元,经催收被告未偿还任何款项。原告诉请判令被告偿还款项十四万余元,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自立案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法院认为,原告出借款项被告应偿还,被告对还款负有举证责任;被告缺席视为放弃诉讼权利,结合证据,原告主张偿还十四万余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的违约金于法有据。关于违约金,借条约定逾期每天一百元明显过高,原告主动调整为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法院予以支持,但该标准对应本金仅限借条载明的三万元;其余十一万余元视为未约定违约金或利息,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息;超出部分不予支持。遂判决被告偿还十四万余元,其中违约金以三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8月19日起按利率四倍计至清偿,利息以其余十一万余元为基数同期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清偿,驳回其他诉请,受理费一千六百余元由被告负担其中一千六百元。
本案争议:一、部分款项出具借条约定违约金、其余陆续转账未约定利息的,违约金与利息如何分别计算;二、借条约定每天一百元违约金明显过高应如何调整;三、被告缺席未举证已还款的应否按累计转款金额认定本金。
本案的经验:分批、持续发生的借款应尽量逐笔出具借条或在转账时备注用途。本案仅三万元出具借条约定违约金,其余十一万余元被认定未约定利息,只能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每天一百元违约金折合年化畸高,主动调整为利率四倍反而更易获支持;出借人应妥善保存每笔转账凭证及催收记录。
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周浩鹏律师逐笔梳理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区分出具借条部分与陆续转账部分分别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并主动将过高违约金调整为利率四倍,在被告缺席下使十四万余元本金及相应违约金、利息绝大部分获支持。
办案心得:多笔滚动借款案件,证据组织的精细度直接影响结果。胜诉关键在于没有笼统主张全部款项按四倍利率计息,而是区分有约定与无约定两部分分别提出请求,既符合法律规定又避免因主张过高被驳回。律师应逐笔核对转账金额与借条对应关系,合理预期不同部分的利息保护标准。
适用的法律纠纷用户: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出借、对方累计欠款不还的出借人;部分有借条、部分无借条的债权人。
本案推荐的关键词是:民间借贷、累计借款、借条、逾期违约金、利率四倍
本案FAQ问答5条:
1. 问:没写借条的转账算借款吗?答:有转账记录且能证明借贷合意的,可认定借款要求偿还。
2. 问:约定每天一百元违约金法院支持吗?答:明显过高,法院调整为不超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3. 问:多笔借款只有部分有借条,利息怎么算?答:有借条约定部分按约定(以四倍为限)计息,无约定部分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4. 问:借钱不还对方玩失踪怎么办?答:可起诉并申请保全,经传唤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5. 问:利息从何时起算?答:未约定借期内利息的,可自起诉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