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法院: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2024年
代理一方:刑事案件被告人
承办律师:刘勇佳
案件详情
当事人在2018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创建微信赌博群组,购买线上棋牌APP房卡搭建虚拟赌博房间,组织数十名参赌人员在微信群内开展“卡五星”网络赌博活动。参赌人员以积分对应现实1元人民币的方式结算赌资,当事人每一局向赌博赢家收取1‑2元不等的房费作为抽头渔利,累计非法获利六万七千余元。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抽头渔利数额超过三万元即属于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法定量刑档次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发之后,当事人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侦查阶段当事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侦查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认定当事人成立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给出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8000元。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发生全过程,仔细审阅全部案卷材料,核对微信聊天记录、交易流水、证人证言、到案经过、缴款凭证等证据。本案抽头渔利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量刑起点即为有期徒刑三年,如果辩护工作不到位,当事人极有可能被判处实刑,将对其个人生活、家庭带来重大负面影响。
辩护人梳理全案量刑情节:当事人主动投案自首、系初犯,无犯罪前科;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辩护人指导当事人全额退缴67000元违法所得,诉讼阶段主动预缴罚金。辩护工作核心目标就是夯实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各项情节,争取法院采纳缓刑的处理结果。
我方诉讼请求(审判阶段辩护意见)
1、被告人属于初犯、偶犯,无任何前科劣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2、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已经全额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主动预缴罚金,悔罪态度诚恳,请求法庭依法从宽处理;
3、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结论,被告人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恳请法庭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庭审当中,辩护人围绕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初犯等情节发表完整辩护意见,结合审前社会调查结果,向法庭论证对当事人适用缓刑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被告人当庭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案件结果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构成开设赌场罪,属于情节严重。法院完整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成立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同时认可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金、认罪认罚等从宽量刑情节。结合审前社会调查,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罚金已缴纳)。当事人不需要收监服刑,依法接受社区矫正。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67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总结
本案是很典型的民间微信建群网络开设赌场案件,很多群众误以为只是熟人之间线上打牌娱乐,收取少量房费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层面只要以抽头渔利为目的组织网络赌博,达到数额标准就构成开设赌场罪,抽头超过三万元直接认定“情节严重”,量刑直接跳至三年以上。
本案当事人具备自首这一核心法定减轻处罚情节,自首可以突破三年的量刑起点,为适用缓刑创造基础条件。接受委托后,辩护人重点指导当事人完成全部退赃、预缴罚金,将悔罪表现落到实处,配合司法机关推进诉讼程序。
虽然案件属于情节严重,但是依托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赃多重从轻减轻情节,再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最终实现缓刑的辩护结果。本案也警示大众,不要在微信群组织棋牌赌博,哪怕仅收取少量房费,同样会触犯刑法,承担严厉的刑事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