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2023 年 11 月,杨XX进入某建设工程公司,在项目工地担任泥水工,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按日结算,公司一直未为杨XX缴纳工伤保险。2024 年 4 月 3 日下午,杨XX在某小区项目地下室脚手架上作业时意外坠落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多处肋骨骨折、肺挫伤、胸腔积液,住院治疗 10 天。
事故发生后,人社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杨XX为十级伤残。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公司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多项待遇提出抗辩,拒绝按照法定标准足额赔偿。
为维护自身权益,杨XX委托郑金都律师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全部工伤待遇,索赔总额 16 万余元。
二、办案思路
1. 固定核心事实与证据。郑金都律师完整收集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住院病历、医疗票据等全套材料,夯实工伤事实、伤残等级以及劳动关系基础。
2. 破解工资标准争议。双方均无法提交有效证据证明实际日工资与月收入,对方试图压低工资基数。律师主动提出按照福建省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来认定月工资标准,最终仲裁委采纳该意见,按照每月 8460 元核算各项赔偿。
3. 逐项核算全部工伤待遇。严格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福建省地方规定,精准计算停工留薪期时长、三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伙食补助,依法主张未参保情况下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
4. 针对对方各项抗辩逐条举证回应,剔除不合理扣减项目,保障当事人法定赔偿项目全部得到支持。
三、案件总结
本案属于建筑行业典型工伤案件,核心难点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无法举证证明实际工资标准,直接影响所有工伤待遇的计算基数。郑金都律师抓住法律规则,在双方均无工资证据的前提下,主张适用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计发平均工资作为计算依据,该意见被仲裁委全部采纳。
仲裁最终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仲裁申请之日解除,裁决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计 136709.40 元。当事人除交通费外,其余绝大多数诉求均获得支持,圆满拿到工伤赔偿款。
四、律师价值
郑金都律师熟悉福建地区工伤案件裁判口径,精准处理建筑工人无书面合同、工资现金结算、举证困难等实务痛点。面对用人单位逐项压低赔偿金额的抗辩,律师没有局限于当事人自行主张的日工资标准,灵活运用举证规则,争取到法定较高的工资核算基数,大幅提升赔偿总额。
同时,律师严格按照地方文件确定停工留薪期、两项一次性补助金的计算年限,每一笔款项都做到有据可依,最终让仲裁委完整采纳全部核算方案,最大限度弥补劳动者因工伤造成的经济损失,高效完成工伤维权。
五、适用场景
1. 建筑工地上农民工、泥水工、骑手等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全部赔偿由企业自行承担的纠纷;
2. 劳动者与用工方只有口头工资约定,没有工资流水、工资条,双方均无法举证实际月收入,需要按照社平工资核算赔偿的工伤案件;
3. 工伤十级,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三项核心待遇的劳动争议;
4. 用人单位对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提出异议,不断压缩赔偿项目与金额的工伤仲裁案件。
六、法律服务指引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多发,一旦发生摔伤、坠伤等工伤事故,经常出现公司不配合工伤认定、不缴纳社保、压低工资基数、拒绝赔付的情形。遇到工地受伤无法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拒不赔偿、工资无法举证导致赔偿金额被大幅压低、停工留薪期与伤残补助金计算产生争议等问题,可以找郑金都律师,专业处理建筑行业工伤纠纷,全程代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全流程,帮助劳动者拿到足额工伤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