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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成律师代理张X离婚纠纷案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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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成律师 在线
云南七讼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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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鹏成律师在本案中作为原告张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细致的客户沟通工作。杨律师全面梳理了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矛盾焦点,精准提炼了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等核心诉求,并指导当事人收集提交了身份证明、婚姻关系及子女信息等关键证据,确保了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尽管本案因法院认定感情未完全破裂而未获支持,但杨律师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被告未尽家庭责任及双方长期分居的事实,力求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后续可能发生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事实与证据基础。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张X与被告杜X于2012年登记结婚,此前双方已同居生活并生育长女杜X乙,婚后于2019年生育长子杜X甲。原告张X诉称,被告杜X极为懒惰,对家庭及孩子缺乏责任感,长期未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及生活开支,家庭重担几乎由原告一人承担。双方自2022年1月起分居至今,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诉至某县人民法院请求离婚。原告主张婚生子杜X甲由其抚养,婚生女杜X乙由被告抚养,各自承担抚养费;并要求分割位于某县某镇某村价值10万元的共同房屋,约定待女儿杜X乙年满18周岁后过户至其名下,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此外,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婚姻存续期间向原告父母所借的6万元债务,各自承担3万元。

被告杜X辩称,其一直在外打工维持家庭,未曾殴打原告,不同意离婚,认为原告系因疫情无收入及被告生病住院才提出离婚,双方感情未破裂。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曾于2017年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于2019年生育长子。2023年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经法院组织调解,原告坚持离婚,被告不同意,调解未果。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一、原、被告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二、若离婚,婚生子女如何抚养及抚养费承担,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原、被告缔结合法夫妻关系逾10年,育有一儿一女,具有一定感情基础。虽常因琐事争吵,但在2017年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于2019年生育长子,说明双方曾努力修复夫妻关系,并非感情完全破裂。本案不属于法定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且原告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判决:不准许原告张X与被告杜X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张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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