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谭XX是某建材公司的吊机手,2019年入职,工龄六年半,工资按"出勤天数×工分×计件标准"核算。2025年起公司经营下滑,1月起频繁安排轮休——1月只排班四天半、2月十天、7月以"订单不足"为由通知停工待岗,当月仅工作三天,到账工资一千三百余元;且数月工资被拖欠、社保长期断缴。谭XX以拖欠工资、未缴社保、拖欠高温补贴、安排上班时间不足为由,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主张五项请求全部获支持。公司不服起诉、上诉,谭XX委托吴律师、王睿琳律师应诉。
【办案经过】
第一战:被迫解除理由的"书面固定"——四项理由一项不落。很多劳动者被迫离职时只写一句"因公司欠薪离职",漏掉的理由可能直接漏掉相应的权益。律师协助谭XX起草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申请书》,将拖欠工资、欠缴社保、拖欠高温津贴、安排上班时间不足四项法定事由逐一列明并附书面载体。这份申请书成为此后仲裁、一审、二审认定经济补偿成立的基础证据——被迫解除的每一项主张,都能在申请书中找到对应的锚点。
第二战:月工资基数攻防,五千与七千之争。公司把停工轮休月份的异常低工资混入平均,算出五千余元的低基数;律师以谭XX提交的《收入纳税明细》为锚,剔除异常月份,还原正常出勤月工资七千余元。两审法院均采纳该基数——停工待遇差额、年假工资、经济补偿三项金额全部随之锁定。
第三战:经济补偿年限精确折算——六年零五个月,按6.5个月算。经济补偿按工龄折算:每满一年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半个月。谭XX工龄六年零五个月,律师主张按六点五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四万余元,获两审法院全额认定。基数与年限的双重精确,决定了补偿金额一分不差。
第四战:高温津贴与年假的举证责任,稳稳压回公司。高温津贴是否单独列项发放、春节放假是否明确告知包含年假——举证责任均在用人单位,公司举证全XX空;"经营困难"的社保欠缴解释同样不能免除强制义务。相应款项全额获支持。
【案件结果】
广东省某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确认双方六年半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停工待遇差额五千余元及生活费、高温津贴两千余元、未休年休假工资三千余元、经济补偿四万余元,合计近六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公司负担。判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对案件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