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2026年组织偷越国境罪缓刑案例:刘X经专业律师赵飞全辩护获缓刑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赵飞全律师 在线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 高级合伙人
  • 专业
    用户评价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赵飞全律师深耕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辩护,擅长区分运输环节参与者的主从犯地位。精准认定当事人从犯身份,整合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宽情节,同步落实社区矫正评估、罚金预缴等缓刑配套工作,系统搭建量刑证据,为当事人争取缓刑,为此类出入境案件辩护提供参考。

案件详情

案号:(XXXX)SM刑初字第XXX号

一、案件基本情况

刘X(化名)系某边境城市一名货车司机。2025年6月,刘X受他人雇佣,驾驶货车将数名人员运送至边境附近,后被查明上述人员系准备偷越国(边)境人员。侦查机关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刘X立案侦查。刘X到案后如实供述,承认自己知道所运送人员意图出境,但辩称自己仅系受雇运送,未参与策划和招募。

刘X家属委托赵飞全律师介入辩护。赵飞全律师系专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接案后全面分析案情,认为刘X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较低,具有多个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遂制定认罪认罚与争取缓刑的辩护策略。

二、辩护过程

赵飞全律师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提交了辩护词,主要观点如下:

第一,刘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刘X仅受雇负责驾驶运送,未参与组织策划、招募人员、安排路线等核心环节,所得报酬仅为正常运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据《刑法》第二十七条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第二,刘X具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配合侦查机关查明案情,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第三,刘X自愿认罪认罚。在赵飞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第四,刘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家庭困难,系家中主要劳动力,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第五,赵飞全律师还积极协调刘X家属预缴罚金,并提交社区矫正评估意见,证明刘X具备适用缓刑的社区条件。

三、判决结果

2026年3月,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刘X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刘X表示服判不上诉。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典型的运输环节参与者被控组织偷越国境案件。司法实践中,对于受雇运送人员,应准确区分主从犯地位,避免将边缘参与者与组织者同等处罚。赵飞全律师作为专业的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律师,精准定位刘X的从犯地位,充分挖掘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从宽情节,并配套做好社区矫正评估和罚金预缴工作,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本案表明,在出入境犯罪案件中,辩护律师应注重量刑情节的系统梳理和缓刑条件的实质准备,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被告
  • 缓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赵飞全律师
赵飞全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赵飞全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赵飞全律师
11101202****3254 执业认证
  • 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刑事辩护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B座10层
赵飞全律师为北京市亿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主攻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刑民/刑商交叉案件、经济犯罪、职...
  • 186-0109-1945
  • 1860109194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