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马艳律师代理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保全案获准

  •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马艳律师 在线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1206
    服务人数
  • 9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马艳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风险防范意识与扎实的专业功底。在诉讼初期,马律师准确评估了被申请人可能转移财产的风险,果断制定财产保全策略。她高效组织保全申请材料,协助客户对接保险公司出具保全保函,确保担保合法有效。马律师的精准操作促成法院快速裁定,成功冻结28万余元关键资金,为后续实体审理与执行奠定坚实基础,最大化维护了客户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XX)某01XX民初XXXX号)。在诉讼过程中,某公司认为某房地产公司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风险,为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6年7月8日向该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某公司请求冻结某房地产公司名下在某银行银川XX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XXXX XXXX XXXX XXXX)中的银行存款28万余元。同时,某公司向该院提交了由某保险公司银川XX公司出具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函》,为本次财产保全申请提供全额担保。马艳律师作为某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了保全申请的准备与提交工作,确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与完备性。

 

【争议焦点】

本案虽为财产保全程序,但审查的核心焦点在于:第一,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条件,即是否存在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可能;第二,某公司申请的保全金额是否限于请求的范围,即28万余元的保全请求是否合理且未超出诉讼标的;第三,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否充分、有效,某保险公司银川XX公司出具的保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形式与实质要求,能否切实覆盖因申请错误可能给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失。

 

【裁判结果】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某公司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担保手续完备,应予准许。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某房地产公司名下在某银行银川XX开立的账户(账号:XXXX XXXX XXXX XXXX)中的银行存款28万余元。财产保全期限为一年。法院特别提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马艳律师
马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马艳律师?
5.0分服务:1206人服务天数:999
马艳律师
16401202****4353 执业认证
  • 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建设工程纠纷 合同事务 劳动纠纷
  • 银川市贺兰县天源财汇中心C座26层
马艳,宁夏宁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前在房地产开发单位工作,有丰富的建设工程和劳动纠纷的实践经验,并取得建造师、人资管...
  • 187-9508-5532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