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贵阳云岩区)
很多贵阳商户遇到公共消防管道漏水造成经营损失,会选择拒交物业费、水电费。商户认为物业设施维护不到位,给自己造成损失,物业费就应当抵扣损失。本案是本所亲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物业公司多次催收费用无果后起诉,商户以消防漏水造成损失为由抗辩,主张用损失抵扣物业费。下面结合案件完整拆解维权要点。
一、基本案情
马X在开阳某广场公寓经营宾馆,房屋建筑面积981.36平方米,2020年8月26日与物业公司签订《开阳某广场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公寓物业费1.6元/㎡/月。 合同履行期间,案涉楼层消防水管多次漏水,造成宾馆屋顶漏水、墙皮脱落,产生经济损失。马X自2022年1月1日起停缴物业费,拖欠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水电费35149.64元。马X曾向物业经理汪XX转账10000元。物业公司多次书面、微信催收未果,委托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陈天芳律师向开阳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马X支付物业费65947元、水电费35149.64元、违约金10109元,合计111204.64元。
马X答辩:消防水管破裂是物业疏于维护导致,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物业负责人承诺用物业费抵扣损失,不应缴费;转给汪XX的1万元已经结算,剩余费用约定用损失抵扣;物业存在过错,自己不属于违约,不应承担违约金。
二、本案四大争议焦点
- 消防管道漏水造成商户财产损失,商户能不能直接拒交物业费、水电费?
- 商户主张物业工作人员口头承诺用物业费抵扣损失,没有书面协议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 商户转账给物业经理个人的款项,是否可以抵扣物业费、水电费?
- 物业公司主张违约金,物业服务存在瑕疵时法院是否支持?
三、我方代理思路(物业公司、商户都可以参考)
- 区分不同法律关系,损失不能直接抵销物业费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财产损害赔偿属于两个独立法律关系,即便物业设施漏水给商户造成损失,商户也不能直接拒缴物业费、水电费,损失应当另案主张。
- 口头抵扣约定需要充分证据支撑 商户主张双方协商一致以损失抵扣物业费,应当提交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证据,仅有口头陈述,举证不足很难被采信。
- 物业经理收款符合表见代理,款项可以抵扣 物业经理属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商户有理由相信其有权代收相关费用,构成表见代理,该笔转账可以抵扣欠付费用。
- 物业服务存在瑕疵,违约金存在不被支持的风险 物业公司负有公共设施维护义务,消防管道多次漏水,能够证明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即便物业费诉求得到支持,违约金有可能被法院驳回。
四、法院最终裁判结果
开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马X需要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水电费合计91096.64元;驳回物业公司违约金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62元(减半),由物业公司承担262元,马X承担1000元。 法院同时释X:马X因消防水管漏水产生的损失,可以另行起诉主张赔偿。
五、办案小结(给贵阳商户、物业公司的提醒)
- 物业公共设施漏水造成损失,不能直接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抵扣,损失需要单独起诉维权。
- 和物业协商费用减免、抵扣,一定要落实成书面协议,口头承诺缺少证据,很难得到法院认可。
- 向物业工作人员转账缴费,务必保存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符合表见代理情形,款项可以抵扣。
- 物业公司应当做好公共设施巡检维护,物业服务存在瑕疵,即便物业费胜诉,违约金有可能不被支持。
- 商户主张房屋正式启用时间,应当准备充分证据,仅凭单方陈述,法院不一定采信。
法律免责:本案为本所亲办案例,每个案件证据、案情不一样,案件结果受证据、事实影响,不代表同类案件都能取得相同结果,有法律问题建议单独咨询律师。
贵阳物业纠纷、开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消防漏水拒交物业费、贵阳物业费纠纷、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摘要:本案为贵阳开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商户经营宾馆期间消防管道多次漏水,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水电费。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代理物业公司起诉,法院认定财产损失和物业服务属于不同法律关系,商户应当支付物业费水电费;物业经理收款构成表见代理,1万元予以抵扣;因物业存在服务瑕疵,违约金不予支持,商户损失另案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