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童某(化名)
辩护人:林晓律师
案由: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2019年5月,李某、邓某等五人(另案处理)为实现一年*次往返澳门与内地的目的,找到经*财务咨询**公**童某办理港澳商*签注。童某在明*该五人办证意图的情况*,收取相***后*托他人将五人虚构为某企业股东,进而协助其获取了5份港澳商*签注。2023年12月18日,童某被公**关*获,2025年5月8日退缴违法*得11000元。
一审法*审理后*为,童某的行为构成*售出入境证件罪且情节严*,判处其有*徒刑五年,并处罚金*民币一万*,违法*得予以没收。
童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全*梳理卷宗*料,深入分析案件事实与法*适用要点。庭审中,辩护人重点提出:一审未认定童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地位,属于*刑考量不当;童某系初犯,主动退缴全*违法*得,悔罪态度明*,社会危*性相*可控,原审量刑过重。同时,辩护人围绕案件定性与事实认定展开充*辩论,提交相**据支*辩护观点,力证案件关*事实细节与量刑情节。
二审法*经*理采纳了辩护人关*童某系从*及量刑过重的辩护意见,认定一审定罪准确但量刑不当,依法*以改判。
判决时*:2025年10月
法*:广**佛山*中级人民法*
代理方*:被告(上诉人)
判决结果:撤销一审量刑部分,改判童某犯出售出入境证件罪,判处有*徒刑一年*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一万*,维持违法*得没收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