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胡XX与詹XX系朋友关系,二人通过共同好友相识。2022年5月,詹XX向胡XX提及自身通过向他人放贷获取高额收益,并承诺投资无风险、可获得固定收益,胡XX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同意参与其中,陆续将资金交付詹XX,双方未签订书面投资或借款协议。自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间,胡XX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多次向詹XX交付款项,后詹XX声称投资失败,无法返还剩余款项。经核算,胡XX累计向詹XX交付XXX元,詹XX仅返还XXX元,尚欠289737元未返还。胡XX经多次催讨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福建XX律师担任其一审诉讼代理人,向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詹XX返还借款369133元及相应利息,诉讼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将第一项诉讼请求变更为要求詹XX返还289737元,并要求詹XX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总结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胡XX与詹XX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否为民间借贷关系;案涉款项性质应认定为投资款还是借款;胡XX主张的款项返还及利息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庭审中,詹XX提出多项抗辩,否认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主张胡XX交付的款项系用于向他人放贷的投资款,双方应共同承担投资失败的责任,同时认为胡XX主张利息无法律依据,试图拒绝返还剩余款项。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先后三次公开开庭,前两次詹X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第三次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
李丹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案件核心争议,深入研判案件事实、证据及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针对性的诉讼策略,全程高效推进案件办理,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一,全面梳理案件证据,重点核查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核心材料,明确胡XX向詹XX交付款项的金额、时间及方式,同时结合双方聊天记录中詹XX“承诺固定收益、无投资风险”的表述,为“名投实借”的定性提供有力证据支撑;其二,针对詹XX的抗辩意见,提前制定应对方案,在庭审中精准质证、有力反驳,重点阐述“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核心观点,明确双方虽无书面借款协议,但詹XX承诺固定收益、无投资风险,不符合投资的风险性特征,应依法认定为民间借贷关系;其三,结合案件事实,协助当事人合理变更诉讼请求,将原主张的借款本金369133元调整为289737元,与双方核算确认的未返还差额一致,确保诉讼请求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其四,在诉讼过程中,协助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冻结詹XX银行账户存款,为后续判决执行提供有力保障,降低当事人的维权风险;其五,庭审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清晰阐述案件法律关系、款项性质及当事人的合法诉求,全力争取法院支持。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充分听取了李丹律师的代理意见,全面核查了本案证据链条,采纳了李丹律师的核心代理观点。法院依法认定,胡XX与詹XX之间的关系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但因双方均无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案涉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双方均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詹XX于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胡XX款项289737元,并支付胡XX支出的财产保全费2293元,同时驳回胡XX的其他诉讼请求(利息主张),成功为胡XX追回全部未返还款项,实现了当事人的核心诉讼目的。
律师价值
1. 精准定性法律关系,破解“名投实借”争议:深谙民间借贷与投资关系的区分要点,结合双方聊天记录、款项交付凭证等证据,精准提炼“承诺固定收益、无投资风险”的核心特征,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双方关系为“名为投资、实为借贷”,为当事人追回款项奠定核心基础,破解此类纠纷中“款项性质难认定”的痛点。
2. 精准应对庭审抗辩,优化诉讼策略:针对被告“否认借贷关系、主张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抗辩,提前梳理证据、制定应对方案,庭审中精准质证、逻辑清晰地发表代理意见,同时协助当事人合理变更诉讼请求,确保诉讼请求贴合案件事实,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全程把控案件流程,彰显专业担当:全程跟进案件审理,从证据梳理、诉讼请求确定,到财产保全申请、庭审代理,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妥善应对被告两次缺席庭审的情况,高效推进案件审理进程;熟练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清晰阐述合同无效后的财产返还规则,最终助力当事人成功追回全部未返还款项,彰显了李丹律师专业的民商事代理素养与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