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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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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案件办理期间,李丹律师全程对接司法机关,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解答,指导家属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促成谅解协议的达成,为从轻处罚创造关键条件。同时,在庭审中规范发表辩护意见,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陈述权等法定权利,最后争取到从轻处罚。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陈XX因被害人卓某某拖欠其借款未还,与陈XX(同案被告人)伙同他人,于2015年10月将卓某某找到并控制,期间存在殴打行为致卓某某轻微伤,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二人被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陈XX被羁押后,其家属委托福建XX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介入案件后,李XX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精准分析案件情节,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全力为陈XX争取合法权益。

案件总结

本案系典型的为索取债务引发的非法拘禁刑事案件,核心争议在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认定,即如何结合案件事实、被害人过错、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等,争取从轻处罚。李XX师结合案件事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提出多项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一是被害人卓某某拖欠债务未还,对案件发生具有明显过错;二是被告人陈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三是陈XX家属积极向被害人赔偿13000元,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相对轻微。法院审理后全部采纳李XX师的辩护意见,明确被告人陈XX、陈XX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考虑到二人具有被害人过错、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获谅解等从轻情节,同时结合其存在殴打被害人的从重情节,最终判决二被告人均犯非法拘禁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最大限度降低了被告人的刑罚处罚,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律师价值

作为被告人陈XX的辩护人,李XX师坚守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凭借扎实的刑事辩护专业能力,全程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彰显刑事辩护律师的核心价值:
  • 精准梳理案件,制定最优辩护策略:本案中,被告人存在殴打被害人的从重处罚情节,李XX师介入后,没有回避不利情节,而是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挖掘对被告人有利的从轻、酌定从轻情节,结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关于非法拘禁罪的量刑规定及相关裁判规则,制定“认可罪名、重点争取从轻处罚”的辩护思路,精准定位辩护核心,为案件辩护奠定坚实基础,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而错失从轻处罚机会。
  • 精准提出辩护意见,有效说服法庭:庭审中,李XX师围绕“被害人存在过错、被告人如实供述、积极赔偿获谅解”三大核心从轻情节,结合案件证据逐一论证,清晰阐述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的观点,精准驳斥不合理的从重处罚考量,同时明确被告人的行为虽构成犯罪,但结合全案情节应依法从轻处罚,其辩护意见全部被法院采纳,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合理的量刑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刑罚对被告人及其家庭的影响。
  • 全程专业护航,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案件办理期间,李XX师全程对接司法机关,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为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解答,指导家属积极与被害人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促成谅解协议的达成,为从轻处罚创造关键条件。同时,在庭审中规范发表辩护意见,精准把控庭审节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陈述权等法定权利,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 秉持客观公正,引导当事人认罪悔罪:李XX师在辩护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既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引导被告人正视自身犯罪行为,主动认罪悔罪,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法律认知,认识到为索取债务采取非法拘禁手段的违法性,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合法讨债、切勿触碰法律红线”的法治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 2016-08-01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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