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逆转: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常X律师助力当事人获发回重审裁定
审理法院信息: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被告人戴X(化名),因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由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犯罪并作出有罪判决。戴X不服,提出上诉。本案中,戴X的辩护工作由北京XX律师事务所常X律师及董律师担任。
办案经过:
一审判决后,戴X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存在问题,决定上诉。常X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重点针对原审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印章真伪的鉴定程序、关键证言的稳定性等提出质疑,并在二审庭审中充分发表辩护意见,指出原判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形。
案件结果: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