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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虎律师 在线
上海靖霖(济南)律...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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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成功将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十年以上量刑) 变更为虚假广告罪(两年以内轻刑),实现重大无罪化、轻刑化辩护效果。

案件详情

一、大概案情

被告人吴XX 系成都xxx公司合伙人、讲师,与何X、唐XX等人以会销模式销售xx胶囊(正规保健品,无治疗功效)。
  • 作案方式:吴XX录制虚假宣传视频,虚构身份、宣称产品可治疗癌症、心脑血管疾病、帕金森等,配合话术向老年人推广;
  • 销售规模:销售近 3 万套,涉案金额:吴XX个人获利四百多万余元
  • 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 提起公诉。

二、办案经过

  1. 立案到案:2022 年 6 月日照警方立案,杨某、秦X被抓获;何X、吴XX、唐XX、高某某先后自首
  2. 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诈骗罪指控,建议对主犯从重处罚。
  3. 庭审辩护:辩护人围绕罪名定性、非法占有目的、数额认定、地位作用展开核心辩护。
  4. 法院审理:采纳辩方关键意见,将罪名由诈骗罪变更为虚假广告罪,按作用区分主从犯,结合自首、全额退赃、谅解等情节量刑。

三、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
  1. 吴XX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八十万元
  2. 其余同案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部分适用缓刑;
  3. 各被告人违法所得已全部退缴,依法处置。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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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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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之虎律师,中国政法大学 刑法学研究生。 曾在某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转岗后致力于刑事领域的研究。擅长对传统犯罪、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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