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李XX涉嫌滥用职权罪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王之虎律师 当前活跃
上海靖霖(济南)律...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1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徐某某十个月、李某某八个月有期徒刑;法院采纳辩护核心意见,法院采纳王之虎律师的辩护核心意见,最终对二人均免予刑事处罚,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无罪化处理的最佳辩护效果。

案件详情

一、大概案情

被告人徐XX李XX,在承办曹XX、沙XX、姚X等 5 人涉嫌非法经营 /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下称 “xxxx案”)过程中,于 2012 年 5 月案件侦查终结、审批同意移送审查起诉后,擅自将卷宗搁置、未依法移送检察机关,且违法解除 5 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导致案件被搁置长达10 年。期间,嫌疑人曹XX死亡无法追责;姚X在脱管状态下,于 2014—2017 年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集资5.96 亿元、造成1.8 亿元无法追回,严重损害司法权威与公众利益。

二、办案经过

  1. 立案与侦查:2011 年 9 月某某市公安局对曹XX等人立案,指定徐XX为案件主办人、李XX为协办 / 立卷 / 报卷人,完成侦查、取证、呈请侦查终结并生成起诉意见书,审批意见为移送审查起诉
  2. 关键渎职行为:徐XX授意 “先放放”,李XX将卷宗存入橱柜未移送;二人后续还违法解除取保、虚构终止侦查说明,十年间未开展任何续侦工作。
  3. 案发与到案:2022 年监委查办原公安局长王X某刚受贿干预案件时发现本案;2022 年 6 月 30 日徐XX、李XX主动投案
  4. 诉讼程序:聊城中院指定某某县法院管辖;某某县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并公开开庭审理,二人均认罪认罚

三、案件结果

  • 法院认定徐XX、李XX构成滥用职权罪;二人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主观恶性较小、危害后果具有多重原因,最终判决:
    1. 被告人徐XX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李XX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王之虎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王之虎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1年
王之虎律师
13701201****3049 执业认证
  • 上海靖霖(济南)律师... 主任
  • 刑事辩护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科创路999号天马相城4-11-102室
王之虎 律师 汉族,1974年9月出生 中共上海靖霖(济...
  • 183 6302 500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