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再审案:检察建议启动再审,驳回原告诉请
审理法院: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申诉人(原审被告):朱X(化名),男,1989年出生
委托诉讼代理人:兰*律师、胡XX师,北京市XX律师
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林X(化名),男,1978年出生
案情概述:
2018年,林X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将朱X诉至法院,要求朱X偿还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律师费4万元。林X主张,朱X于2017年10月1日因资金周转向其借款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个月,月利率2%。林X称其通过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及现金方式支付了上述款项。
案件历经多次审理:2018年9月,一审判决驳回林X诉讼请求;林X上诉后,二审发回重审;2019年4月,重审判决支持林X全部诉请。朱X不服,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申诉。2023年7月,检察院以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送达程序违法为由,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本案。
办案经过
本案系一起由检察机关启动再审程序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情况复杂。代理律师接受朱X委托后,开展了以下代理工作:
一、申请检察监督,启动再审程序
原审判决生效后,代理律师仔细分析案情,发现原审存在诸多问题:林X隐瞒朱X已还款的事实;林X未提交现金支付部分资金来源的证据,有违一般民间借贷常理;林X隐瞒借款涉嫌赌债的事实;送达程序违法,实质上剥夺了朱X的辩论权利。代理律师据此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确有错误,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裁定再审。
二、全面梳理证据,揭示案件真相
再审中,代理律师提交了关键证据:
朱X向林X的转账记录,证明朱X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方式向林X转账共计数十万元,但林X在原审中隐瞒了这一还款事实;
微信聊天记录,证明部分转账涉及赌债,林X与朱X之间存在涉赌内容;
证人证言,证明林X在诉讼中隐瞒了借款涉嫌赌债的事实。
三、精准指出原审问题,争取撤销原判
代理律师在再审中指出:
林X通过隐瞒真相、虚假陈述,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获取法院生效判决;
林X起诉称朱X于2017年10月1日借款60万元,但其提交的转账记录从2017年3月即已开始,且金额大小不等,有违一般民间借贷常理;
林X未提交现金支付部分资金来源的证据;
原审送达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在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均未签收的情况下径行缺席审理,实质上剥夺了朱X的辩论权利。
四、庭审坚持主张,最终驳回起诉
再审庭审中,朱X及其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林X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出庭。代理律师坚持主张本案借贷关系不成立,林X涉嫌犯罪,应驳回其起诉。法院最终采纳代理意见,撤销原判,驳回林X起诉。
案件结果
判决理由: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再审认为:
根据朱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林X涉嫌犯罪。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判决结果:
一、撤销原审民事判决;
二、驳回被申诉人(原审原告)林X的起诉。
诉讼费用承担:
原审案件受理费退还被申诉人林X;再审公告费由被申诉人林X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