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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通过精准梳理宅基地历史档案和户籍变迁证据,成功证明了被告人口认定存在事实错误,从而撤销了整份补偿协议,为客户争取到了重新协商补偿安置的宝贵机会。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赵XX(化名)等四人,因对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的人口认定及补偿协议内容不服,委托上海XX律师作为代理人,起诉被告上海市某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撤销涉案的《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原告方认为,其作为房屋立基人或长期居住人员,他处无房且未享受过征收待遇,应当被认定为安置人口。而被告在人口认定中,错误地将部分原告排除在外,导致补偿面积和安置人口存在重大遗漏。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李X律师团队详细梳理了涉案房屋数十年的宅基地演变历史、户籍迁移记录及历次建房审批文件。代理律师发现,被告在人口认定中存在逻辑矛盾:一方面依据1991年的老档案将其中一名原告列为“现有人口”,另一方面又在本次征收中以该原告户籍曾迁出为由不予认定。
李X律师重点论证了以下几点:1)被告依据的人口认定操作办法中,关于“照顾认定”的条款应适用于原告方;2)被告对同一事实(历史居住与立基情况)作出前后不一致的认定,主要证据不足;3)协议签订主体虽为多人,但因人口认定错误导致整个补偿基础动摇,协议应予撤销。

案件结果
本案获得 “胜诉” 结果。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X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

  1. 被告对涉案房屋可申请建房人口的认定存在错误,特别是对其中一名原告的认定逻辑不成立。

  2. 因人口认定这一基础事实有误,导致整个补偿协议的签订缺乏合法依据。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涉案的《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并责令被告重新与被补偿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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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晶律师,上海博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事务中心(上海站)负责人,多家公司法律顾问。多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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