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多次治疗遭拒赔,林树昌律师精准质证,全额获赔9.8万元
案例专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争议、保险拒赔维X
代理方向
原告(交通事故受害方),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人身损害赔偿
案情内容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2021年2月,我方当事人(原告)在乡村道路正常行驶时,被对方小型轿车碰撞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我方当事人无责。肇事车辆在大型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及高额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依法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事故造成我方当事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腹股沟皮下血肿,伤情恢复周期长。为稳妥治疗,当事人先后两次在基层卫生院住院,累计住院181天,实际支出医疗费五万余元,保险公司仅前期垫付三万余元。治疗结束后,当事人就剩余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以“住院时间过长、过度治疗、三期虚高”为由拒赔大部分费用,双方协商无果。
保险公司提出三大强硬抗辩:其一,认为皮下血肿伤情合理住院不应超过90天,当事人未遵医嘱转院,后续费用属于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其二,主张误工费、护理费标准过高,缺乏银行流水、个税记录等佐证;其三,申请对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进行司法鉴定,试图压低赔偿周期。当事人维X陷入困境,遂委托我团队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接受委托后,我第一时间梳理全部诊疗材料与沟通记录,精准锁定案件突破口:保险公司的拒赔属于单方推定,缺乏法定依据与鉴定支撑。我重点做了三项核心工作:一是完整固定两次住院病历、费用清单、医嘱单、复查记录,证明皮下血肿吸收慢、疼痛反复,长期基础治疗具有必要性,医嘱仅为“建议转院”,并非强制,不能据此认定为过度治疗;二是收集劳动合同、单位证明、岗位说明,夯实误工费计算依据;三是针对保险公司的鉴定申请,提前准备质证意见,明确指出其未申请医疗费合理性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庭审中,我围绕医疗费合理性、三期鉴定效力、损失标准认定三大焦点层层递进,逐一驳斥保险公司抗辩:一是医疗费,保险公司未申请合理性鉴定,仅凭行业规范抗辩不能成立,法院应采信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二是三期,司法鉴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法院应予采纳,保险公司单方主张无事实依据;三是误工费、护理费,结合岗位性质与本地标准,核算金额合法合理。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我方全部代理观点,判决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9.8万元,案件受理费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本案成功打破保险公司“超期治疗拒赔”的惯用套路,为当事人全额追回法定损失,充分体现专业律师在复杂保险拒赔案件中的关键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