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胜诉案
判决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代理身份:黄维航律师代理原告杨某某
案件类型:债权债务
代理结果:胜诉
案件主要内容:被告王某某于2021年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xxx元,双方约定月息1%。2023年,双方核算后将本金及利息合并为xxx元,被告重新出具借条,约定2024年4月30日前归还。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被告未到庭答辩,法院缺席审理。
律师价值:提交借条、微信催款记录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有效,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
办案心得:民间借贷需留存书面借条、转账凭证及催款记录,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