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当事人伙同他人在快手平台发布虚假双色球中奖信息,为赌博网站非法引流并赚取 “上粉费”,非法引流人数多、违法所得高,情节严重,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到案后规劝同案人员自首,依法构成立功,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无前科劣迹。
二、辩护难点
1、同案多名累犯,整体量刑趋重:本案多名同案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易拉高全案量刑尺度,对当事人不利。
2、引流人数多、金额大,情节评价偏重:涉案引流超 10 万人,结算金额超千万元,法院对 “情节严重” 认定尺度严格。
3、为赌博引流主观可责性强:案件系为网络赌博犯罪提供帮助,社会危害性评价较高,缓刑适用存在阻力。
三、办案经过
1、接受委托与案情梳理
项登霖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合伙分工、占股、引流模式、结算方式等核心事实。
2、证据深挖与情节固定
律师细致阅卷,成功挖掘并固定 “规劝同案自首” 的立功证据,同时梳理出当事人作用较小、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初犯等从宽情节。
3、针对性辩护策略
围绕本案难点,律师重点论述:立功属法定从宽幅度大的情节;当事人仅提供辅助性工作,主观恶性较小;退赃、认罪认罚可体现悔罪;无再犯罪危险,符合缓刑条件。
4、庭审重点辩护
庭审中突出立功价值、地位作用较轻、社会危险性低,明确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量刑意见。
5、协助退缴违法所得
指导并协助当事人足额缴纳违法所得,强化悔罪表现,增强法院对缓刑适用的内心确信。
三、案件结果
法院全面采纳项登霖律师辩护意见,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实现非监禁刑。
四、律师价值
项登霖律师成功锁定并认定立功情节,有效隔离同案累犯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涉案规模大、为赌博引流的不利条件下,仍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实现轻刑化、非监禁化最佳辩护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