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男方促成离婚纠纷调解,妥善处理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案
案件简介:
本案为一起离婚纠纷。我的当事人王XX(被告)与原告番女士因感情不和,被诉至法院。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包括离婚、两个婚生女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异地坚果地、果树、车辆、自建房)以及分担共同债务。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财产分割方案与子女抚养安排。
办案经过:
本人接受王XX委托后,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与财产情况。鉴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是高效化解矛盾、避免诉累的最佳途径。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本人代理王XX,围绕财产分割与债务承担的核心利益,与对方进行了多轮协商。我们着重分析了各项财产的实际权属、使用现状及经济价值,提出了兼顾双方实际情况与公平原则的调解方案。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基于原告方明确表示要求抚养且被告工作性质的考虑,就抚养费与探视权等事宜进行了细致沟通。
案件结果:
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1.双方离婚;2.两名婚生女由原告自行抚养,被告不支付抚养费;3.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坚果地、果树及车辆归被告王XX所有;双方共有的自建房份额归原告所有,由原告向被告支付财产折价款7.5万元(当庭付清);4.一笔对原告姐姐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原告负责清偿,其余债务各自承担。本案通过调解结案,快速、彻底地解决了当事人的全部争议,实现了案结事了,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结果令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