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晓龙律师代理交通事故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11.7万余元赔偿
【案件档案】
【案情回放:事故突降,理赔受阻】
2025年,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当事人(原告)遭遇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导致身体受伤。事故发生后,虽然涉事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但在具体的赔偿金额和项目(如伤残等级认定、后续治疗费等)上,当事人与保险公司陷入了僵持。
面对复杂的伤残鉴定流程和保险公司的核损标准,当事人深感维权艰难,遂委托戴晓龙律师代理此案,向法院提起诉讼。
【办案纪实:戴律师精细核算,据理力争】
接受委托后,戴晓龙律师迅速介入,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精准量化当事人的损失,并确保每一项赔偿请求都有法可依。
戴律师主要从以下两个维度构建了胜诉策略:
在庭审中,戴律师针对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非医保用药扣除”、“误工费标准过高等”抗辩理由,逐一进行了有力反驳,强调了交强险的优先赔付属性及商业险的补充赔付责任。
【胜诉结果:全额获赔,正义兑现】
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采纳了戴晓龙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