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案情复杂、主体多方,涉及村集体、村民、街道办三方权益,争议核心为征地补偿款归属与分配权,一审判决对村集体权益不利,张晓龙律师代理村委会二审,精准突破程序与事实瑕疵,成功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为村集体争取重新审理、纠正错判的关键机会。
案件背景:某村集体林地被征收,补偿款发放后,村民主张个人分配权,起诉村委会及街道办要求分割补偿款。一审法院未追加关键权利主体,遗漏村集体小组独立请求,径直判决支持村民部分诉求,严重损害村集体及小组合法权益,村委会不服,委托张晓龙律师提起上诉。
张晓龙律师接手二审后,迅速抓住案件程序与事实双重漏洞:一审遗漏林地所有权主体(村小组),未允许其参加诉讼、主张独立权利,属于严重程序违法;同时一审未查清补偿款归属、集体与个人分配边界,事实认定不清。张律师制定核心上诉策略:追加第三人、指出程序违法、主张事实未查清、请求发回重审。
证据与法律论证环节,张律师精准梳理林地权属证明、集体所有权凭证、征收文件、补偿协议、村规民约等关键证据,明确村小组是林地实际所有权人,依法享有独立请求权,一审遗漏必要诉讼主体,程序严重违法;同时指出一审未查清补偿款性质、分配规则,事实认定存在根本性错误。
庭审中,张晓龙律师逻辑严谨、论证充分,清晰阐述程序违法后果与事实不清问题,有力支撑上诉理由。二审法院完全采纳其代理意见,认定一审遗漏必要诉讼主体、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一审判决、本案发回重审,二审诉讼费全额退还,成功为村集体扭转不利局面,守住集体资产权益。
本案充分彰显张晓龙律师在农村土地、征地补偿、集体权益纠纷领域的专业功底,尤其擅长处理多方主体、权属复杂的涉农案件,精准把握程序规则与事实边界,为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是涉农维权领域的典型胜诉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