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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拖欠多年消防维保服务费,吴震律师凭履约凭证助力服务企业追回十几万合同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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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律师 在线
广东国晖(南宁)律...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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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详情

本案原告为XX公司(下称【甲公司】),被告为XX公司(下称【乙公司】),案由服务合同纠纷,由南宁市辖区基层法院受理,吴震律师作为【甲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承办本案。【甲公司】系具备正规资质的消防设施维保专业企业,【乙公司】系商业商场运营管理企业,双方前后分两个年度先后签订两份正式《消防设施维护合同》,第一份合同约定服务周期十一个月,约定维保服务总价十余万元;合同到期后,双方口头协商顺延短期维保服务,追加服务费用数万元,未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第二份合同约定全年消防维保服务,合同价款十万元。两份合同均对维保服务范围、服务标准、开票要求、付款节点、逾期违约责任作出明确书面约定,约定被告分阶段、分季度按期支付维保服务费。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公司】严格依照两份合同全部约定内容,调配持证专业技术人员、维保设备、耗材,按周期前往被告名下商业物业项目开展全楼层消防设备巡检、故障维修、系统保养、月度季度维保记录填报等全部合同义务,完整履行全部维保服务工作,按期出具正式维保报告,并且按照合同约定分批次向【乙公司】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以快递、同城配送等方式送达被告财务部门。但【乙公司】在收到发票、接受全部维保服务后,仅分四次零星支付部分服务费,累计付款金额六万余元,剩余十几万维保款项以内部走账、集团审批、资金不足等理由无限期拖延付款。

【甲公司】先后两次正式向【乙公司】发送书面正式催款函,列明各合同欠款明细、已开票明细、未付金额,书面催告限期结清尾款,但被告收函后始终置之不理,既不对账也不安排付款,长期恶意拖欠维保服务费,导致【甲公司】企业流动资金被大额占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多次自主发函、电话催收无果后,【甲公司】全权委托吴震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追索拖欠维保款。

接受企业委托后,吴震律师第一时间开展案件尽调工作:第一步调取两份正式维保合同原件、延期服务沟通记录;第二步整理全套现场维保台账、每次上门维保签到记录、季度维保验收报告、全部增值税发票存根、发票送达签收凭证;第三步归集被告往期付款银行回款流水、两份书面催款函及送达凭证;第四步按照两份合同分别核算应付总价款、已付款金额、未付尾款,精准核算剩余欠款总额十几万。同时依据合同违约条款、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确定逾期利息起算节点,主张以全部未付尾款为基数,自原告选定的逾期起算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LPR标准计算资金占用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

庭审阶段,【乙公司】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放弃答辩、举证质证权利。庭审中,吴震律师逐项提交合同、履约记录、开票凭证、催款记录、收款流水等全组证据,逐一论证【甲公司】已完整履约、被告全额享受维保服务却拒不付款的违约事实;针对被告潜在抗辩理由(先票后款未开票拒付),吴震律师当庭释明:即便剩余发票尚未交付,开票仅属于合同附随义务,不能对抗主合同付款义务,被告无权以未收发票拒付服务费,发票事宜被告可另行通过税务途径主张权利,不能在本案中抵扣应付欠款。承办法官采纳该代理观点。

法院审理完毕后作出一审判决,全额支持【甲公司】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乙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十几万拖欠维保费,同时以欠款总额为基数,按照法定LPR标准从约定逾期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款项结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企业承担;逾期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加倍计算迟延履行罚息,甲公司债权全部胜诉落地。

二、案件总结

商事服务合同纠纷中,采购服务的企业常以未收到发票、服务存在瑕疵、内部流程未审批等借口恶意拖欠服务费,本案中吴震律师提前预判被告抗辩思路,提前准备履约全套原始记录,从服务落地事实层面破除被告各类潜在拒付理由。

合同延期增补服务无书面补充协议是本案取证难点,依托双方开票记录、催款函载明的增补价款内容,结合被告实际付款流水,吴震律师固定口头增补服务对价事实,法院依法认可增补服务费效力。

被告企业选择消极缺席庭审,最终承担全部败诉后果,胜诉判决落地后甲公司可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名下对公账户、商场经营性资产,快速盘活被占用经营资金。

三、律师价值

商事合同风控价值:吴震律师深耕商事服务合同纠纷,熟悉维保、工程类合同司法裁判惯例,精准区分主付款义务与开票附随义务,从法理上否定“未收到发票即可拒付货款”的不合理行业惯例,从法律层面破除商事交易常见赖账借口。

证据系统化梳理价值:面对跨度两年、分两期履行、含口头增补项目的复杂合同履约事实,吴震律师分门别类梳理数百份维保原始台账、票据、函件,构建完整履约证据闭环,弥补部分补充内容无书面协议的法律漏洞。

企业回款定制化方案价值:结合企业经营实际需求,吴震律师合理选定利息起算时间,最大化弥补企业资金被占用的经营损失,兼顾本金与逾期收益双重维权目标。

长期法律顾问延伸价值:案件办结后,吴震律师为【甲公司】提出后续签约、履约、对账、催款全流程合同风控优化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商事签约管理制度,从源头降低后续合作回款风险。

四、适用场景

各类物业服务、设备维保、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工程配套服务等商事合同尾款拖欠纠纷;合作方以未收发票、服务瑕疵、内部审批为由拖欠服务费;合作企业拖延数年不结账、拒不对账,中小型服务企业被大客户拖欠款项维权案件。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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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15号五象绿地中心2号楼9层916
吴震律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任,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自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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