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张XX与李XX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张XX与被告李XX于2017年相识同居,先后生育两女,后于2020年补办结婚登记。原告主张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能建立良好夫妻感情,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且被告整日游手好闲、对家庭和孩子不闻不问,感情已彻底破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婚姻关系、长女由原告抚养、次女由被告抚养。被告同意离婚,但要求两个孩子均由己方抚养,并主张共同贷款及婚后购买的轿车应依法分割。
审批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婚生女均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按每个孩子每月一定标准支付抚养费至孩子们年满十八周岁;夫妻共同债务,原告承担其中部分金额,剩余本息由被告承担;婚后购买轿车归被告所有,按揭贷款由被告负责偿还,待贷款还清后原告配合办理更名手续;双方确认无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存款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原告自愿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