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太原特大诈骗案:尹新星律师代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精准辩护获公正判决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尹新星律师 在线
山西星与星律师事务...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978
    服务人数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尹新星律师在太原中院特大诈骗案中精准把握案件定性,最大限度还原事实,为张某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公正判决,稳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太原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X(主犯,诈骗罪)、张X、余X、苗X(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张X委托辩护人:尹新星律师

王X虚构工程、工作调动、疏通关系等事由,诈骗被害人6589 万余元。张X被指控提供电话卡、代收转账355038 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办案经过

尹新星律师围绕主观不明知、被利用、从属性、情节较轻展开辩护:

1. 张X系被王X包装假象蒙蔽,无诈骗通谋;

2. 仅提供辅助帮助,未参与核心诈骗;

3. 犯罪数额较低、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有限;

4. 当庭认罪,请求从轻量刑。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 张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6 万元 裁判理由:张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协助代收转移,构成犯罪;但地位作用较轻,依法予以量刑。 适用法条:《刑法》第 312 条、第 61 条、第 64 条。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尹新星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尹新星律师
5.0分服务:978人执业:9年
尹新星律师
11401201****6482 执业认证
  • 山西星与星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紫林路东湖国际公寓B栋1单元101室
律师既是一份职业,也是一种追求。 在办理具体案件过程中,穷尽法律、法规,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的...
  • 135 0351 5123
  • yinxx56851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