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办案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当事人家属委托北京市XX(南宁)李培婷律师与其他律师共同担任一审阶段辩护人。公诉机关结合被害人陈述、多份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司法鉴定、现场勘验材料等完整证据,指控被告人借助封建迷信说辞骗取被害人信任,以做法驱邪、化解煞气为名,先后两次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提请法院依照刑法相关罪名定罪量刑。当事人自归案后始终否认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坚持相关身体接触系理疗服务、双方自愿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
接受辩护委托后,李培婷律师恪守刑事辩护律师执业准则,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细致核对案件细节,耐心梳理当事人的辩解理由,全面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逐一核对案卷内书证、物证、鉴定报告、言词证据等全部案卷材料,从证据合法性、关联性、事实逻辑多角度梳理全案疑点。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人身损伤检查报告、DNA 鉴定结论、多名亲属及相关人员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李培婷律师分类整理质证思路,围绕行为性质、是否违背被害人主观意愿两大核心定罪要件准备辩护意见。
庭审环节,在案件不公开审理的情形下,李培婷律师结合阅卷及会见核实的案件细节,当庭发表辩护观点,从涉案行为的起因、沟通经过、钱款往来、诊疗服务背景等角度提出辩护意见,主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当事人存在胁迫、诱骗强奸的主观与客观行为,请求法庭审慎核查全案事实,依法考量案件定性。
法院经过全案证据核查与法庭审理,结合在案完整证据链,最终采纳公诉意见,对被告人定罪量刑。本案中,即便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信,李培婷律师依然完整履行辩护律师法定职责,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完成会见、阅卷、庭审质证、法庭辩论全流程工作,充分保障了刑事案件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完整落实刑事案件辩护人的代理义务,展现了刑事律师严谨、尽责的执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