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张XX与恒XX离婚纠纷案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付文杰律师 在线
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付文杰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准备,确保案件在被告缺席审理时仍能获得有利判决。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张XX与恒XX离婚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张XX诉称,其与被告恒XX于2015年登记结婚,2015年生育一女。2018年起双方在天津工作生活,2019年6月双方发生激烈肢体冲突,经邻居报警后原告脱离危险,自此双方分居已逾六年,再无任何联系。分居后婚生女一直跟随原告及原告父母生活就学,被告从未探望、过问孩子,也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原告曾于2021年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判决后双方感情无任何好转,且未同居生活。原告再次起诉,请求判令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审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于2021年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四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长期分居致使夫妻感情无法挽回,原告再次起诉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应准予离婚。婚生女长期跟随原告及原告父母生活,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出发,以不改变子女生活环境为宜,应由原告抚养。被告应负担抚养费,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

判决如下:准予原告张XX与被告恒XX离婚;婚生女由原告张XX抚养;被告恒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四万余元。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付文杰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付文杰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付文杰律师
14116202****6333 执业认证
  • 河南溵川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周口市商水县丘生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往东约50米(河南商水三中北侧)
本人及团队长期在周口地区及周边进行工作,擅长刑事辩护及各类民事纠纷处理,有丰富的执业实务经验,可以与相关人员做到及时沟通...
  • 199 1341 7778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