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某建材销售企业长期向两处房地产项目供应管材配件,实际施工班组人员以第三方建设公司名义走账、签订合同并代收代付货款。两批供货完成后,实际采购人员拖欠货款共计 26 万余元,多次微信对账、催告后仍拒不支付。委托人委托王健律师起诉,要求实际购货人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
二、办案经过
1. 梳理证据:整合送货签收单、增值税发票、转账流水、微信对账记录、各方承诺书,区分两个项目供货、付款明细,锁定欠款金额。
2. 厘清法律关系:本案合同仅用于开票走账,第三方建设单位并非真实买受人,结合承诺书、微信对账、项目分包事实,固定两名班组负责人系实际购货主体;另一被告无交易沟通、无合意,无法认定共同付款责任。
3. 调整诉讼主张:依据交易习惯修正逾期利息起算时间,规范利息计算标准,完善诉讼请求。
4. 庭审出庭:被告全部缺席,王健律师完整举证、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第三人当庭认可走账代付模式。
三、案件结果
1. 两名班组负责人共同支付项目一全部货款及对应逾期利息;
2. 其中一名负责人单独承担项目二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
3. 驳回对无买卖合意被告的付款诉求;委托人绝大部分诉请获得法院支持,全部货款本息予以确认。
四、办案心得
挂靠 / 班组走账类建材买卖极易出现主体混淆,仅凭书面合同无法定付款责任,需提前留存对账聊天记录、班组承诺书、送货签收凭证,区分名义签约方与实际买受人,才能完整锁定付款义务人。
五、适用场景
建材、五金、建材配件供货,工程班组挂靠总包走账开票、实际班组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
六、服务指引
1. 供货前留存实际采购人员身份信息、书面结算承诺;
2. 每次供货留存完整送货单并要求现场人员签字;
3. 定期书面 / 微信对账固定欠款金额;
4. 逾期拖欠及时委托律师梳理证据起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