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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与买卖合同,完整举证借贷合意与资金交付,全额追回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 #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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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小平律师 在线
青海龙启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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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辛小平律师熟练处理供货合作与资金拆借交织的复合型商事纠纷,清晰梳理两类独立法律关系,避免因双方存在货款往来导致债权无法单独主张,完整实现当事人分开追回借款、后续可另行结算货款的诉求,一站式解决交叉商事法律难题。

案件详情

一、 案情简介

我方当事人与自然人、建筑企业存在长期玻璃供货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对方以项目人工费短缺为由,向我方当事人临时拆借资金,并出具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签字的书面承诺函,明确借款用途、还款主体、还款期限、逾期利息与连带担保责任。我方当事人依约将全部借款转入该自然人个人账户,后续对方仅归还部分款项,剩余本金及利息长期拖欠。

我方当事人委托辛小平律师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要求自然人偿还剩余全部借款本金,建筑企业对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企业依约支付逾期占用利息。

庭审中两名被告共同抗辩,主张案涉转账并非借款,而是双方买卖合同项下往来过账资金,不存在真实借贷合意,双方争议本质属于货款结算纠纷,还提交大量供货单据、多笔工程款转账记录、内部沟通记录,试图混淆借贷与买卖两种法律关系,主张案涉承诺函仅为财务做账使用、并非真实借贷担保文件,请求法院驳回全部诉请。

辛小平律师全面梳理全套证据,区分买卖货款往来与本次单独借贷交易,围绕借贷合意、资金交付、担保效力三大核心要点组织完整证据链,针对被告全部抗辩意见逐一进行事实与法律层面反驳。


二、案件结果

1. 法院完整采信辛小平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案涉借贷关系真实合法有效,驳回被告全部混淆法律关系的抗辩主张;

2. 判令自然人作为实际借款人偿还全部剩余借款本金;

3. 判决建筑企业对全部借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按照双方书面约定标准支付全部逾期资金占用利息;

4. 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名被告共同承担,我方当事人本金、利息诉求全部得到司法支持。


三、辛小平律师核心办案价值


1. 精准区分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直击案件核心争议

精准辨析买卖货款往来与独立拆借资金的法律差异,通过书面承诺函、专用借款转账备注、双方完整微信沟通记录形成闭环证据,清晰证明双方存在独立、真实的借贷合意,彻底推翻被告 “案涉款项为货款过账、无借款意思表示” 的核心抗辩,帮助法院剥离复杂供货背景,单独认定借贷法律关系。

2. 完整构建多层证据链条,形成无可辩驳的事实支撑

分层整理三类核心证据:一是带有双方签字盖章、明确借款与担保条款的书面承诺函;二是银行转账流水,转账备注清晰标注借款;三是原被告全程微信沟通记录,完整还原协商借款、收款确认、催款还款全过程。三类证据相互印证,完整覆盖借贷合意、款项交付、逾期催款全部事实,证据效力全部被法院采信。

3. 精准界定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责任划分,完整锁定双重偿债主体

细致拆解承诺函条款,区分实际借款自然人、连带担保企业的不同法律身份,清晰向法院论证自然人系实际收款、实际还款的主债务人,建筑企业自愿出具无限连带清偿承诺,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实现一人借款、企业担保双重偿债主体,极大保障债权回款能力。

4. 合理主张约定利息,兼顾合同约定与司法利率标准

严格依据承诺函中双方自愿约定的逾期利息计算规则,结合现行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核算利息金额,主张的利息标准合法合规,法院全额支持我方利息诉求,完整弥补当事人长期资金被占用产生的经济损失。

5. 有效驳斥被告海量混淆性证据,阻断对方抗辩逻辑**

针对被告提交的大量供货单、工程款转账、内部聊天记录等干扰性证据,精准区分该类证据对应的历史买卖合同往来,论证其与本案独立借贷无关联性,清晰指出被告证据无法否定本次单独借款事实,全部否定对方证据的证明效力,庭审质证说理逻辑完整、说服力强。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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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小平律师执业于青海龙启律师事务所,目前担任律所合伙人,毕业于青海民族大学法律系,深耕互助检察、法院两大司法机关(侦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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