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设施侵权责任纠纷:涉案车辆维修费4080元,赵孟亮律师代理车主,法院判令市政管理单位全额赔付修车款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车主驾车等候红灯时,路面井盖塌陷,车轮坠入井内造成车辆受损。车主当场报警,派出所、交警部门均出具材料佐证事故经过,车辆维修花费4080元。车主与市政设施管理单位协商赔偿未果后起诉,诉请判令对方全额支付维修费,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律师费。市政管理单位答辩称已履行日常巡查维护义务,事故成因、维修费用合理性存疑,律师费无法律依据,不同意全额赔付。本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办案经过
赵孟亮律师作为车主代理人,当庭提交报警登记表、交警情况说明、现场沟通录音与聊天记录、正规维修发票全套证据,完整还原事故发生过程、设施管理主体、实际维修支出。依据民法典地下设施侵权归责规则,地下设施管理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市政单位未能举证尽到巡查、维修、警示管理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车主正常停车无任何过错,4080元维修费系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当全额赔付,律师费不属于法定赔付项目不作重点主张。
###案件结果
法院适用窨井设施过错推定责任规则,认定管理方存在管护过错,财产损害与设施瑕疵存在直接因果;判决市政管理中心十日内支付车辆维修费4080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承担,驳回律师费诉求,车主核心财产损失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本案为终审小额诉讼判决。
##律师核心价值
固定公安、交警事故佐证材料,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法院全额支持4080元车辆维修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