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本案为典型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原告青岛某公司系债权受让人,其前手为某融资担保公司。被告刘X通过360网络平台向360公司借款后逾期未还,担保公司依约代偿后取得追偿权,并将该债权转让给青岛某公司。青岛某公司起诉要求被告刘X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罚息及律师费共计17万元。
收到法院传票后,被告刘X委托本律师介入。经核实,刘X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表示一次性全额还款存在巨大经济压力。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二、案件难点
1.案涉《个人借款合同》《委托保证合同》及债权转让通知均完备,且被告当庭自认欠款属实。在实体法层面,被告几乎不存在推翻原告诉请的突破口,常规应诉极易导致全盘败诉,直接判决一次性偿还全部本息及高额律师费。
2.被告当前收入状况无法覆盖17万元的全额债务,若法院判决限期一次性给付,被告不仅无力执行,还可能因强制执行陷入被冻结账户、列入失信名单的困境,严重影响基本生活与工作。
三、律师代理成果
针对案件特点,纪留芬律师摒弃了无效的“死磕式”抗辩,转而采取“以时间换空间”的务实调解策略,取得了显著成效:
1.成功将原告诉请的17万元调解确认为12万元。通过调解方案,实质上免除了部分利息、罚息及原告主张的律师费用,直接为当事人减少债务负担超5万元。
2.争取到近三年的缓冲期:说服原告接受长达近三年的分期还款方案,将每月还款额锁定在3500元,极大降低了被告的月度现金流压力,使其能够在维持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逐步清偿债务。
四、律师作用
1.在案情对被告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律师迅速调整思路,放弃无谓的程序性对抗,确立了“承认事实、压降总额、拉长周期”的核心调解方针,避免了判决可能带来的更不利后果。
2.律师一方面向原告方坦诚被告的实际履行能力,降低对方的心理预期;另一方面,通过展示被告积极的还款意愿,打消原告对长期分期风险的顾虑,最终促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折中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