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20万元|沧州王艳翠律师代理原告胜诉,有力反驳被告还款抗辩,助力当事人全额拿回本金与约定利息
###案情简介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系朋友关系,2019年乙以自身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甲借款200000元,乙出具书面借条,确认收到200000元现金,双方约定每年利息20000元,折合年利率10%。借款交付后,乙未支付任何利息,也未归还借款本金。甲多次催讨,乙认可借款事实,但以自身患病无还款能力为由拖延拒付。甲为维护自身债权,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判令对方偿还200000元本金,并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自2019年10月29日起计算利息至款项实际清偿完毕,同时由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保全费。
###办案经过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代理律师梳理完整借贷证据,固定借条原件、借款交付事实、后续催款沟通记录等核心材料;庭审中清晰陈述借贷发生全过程,明确现金交付事实,论证借条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年利率10%未超出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完整支撑原告全部诉讼主张;面对被告无钱还款、因病无力清偿的抗辩意见,律师结合民间借贷法律规定反驳其抗辩不能免除法定还款付息义务,完整完成举证、法庭辩论环节,案件调解未果后等待法院判决。
###案件结果
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200000元本金,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0%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被告未按期给付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00元、保全费152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固定借贷全套证据,精准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有力反驳被告还款抗辩,助力当事人全额拿回本金与约定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