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厂女工摔成九级伤残,对方拿骨质疏松想少赔钱,起诉两家公司成功拿到 31 万多赔偿
一、案情简介
原告是船厂打磨临时工,每天工钱 280 元,受开**公司雇佣,在神**公司厂区干活。上下梯子时梯子没固定稳,从两米高处跌落,造成多节胸椎、骨盆骨折,做手术治疗。 司法鉴定定为九级伤残,鉴定写明伤者本身有骨质疏松旧毛病,但摔伤是造成伤残主要原因。两家公司开庭想以此为由大幅压低赔偿,还说工人自己下梯子不小心要担大半责任。原告委托吴德朝、李红利律师起诉两家造船公司索赔。
二、办案经过
- 收集完整证据:工资转账记录、医院全部病历、拍片单据、救护车票据、伤残鉴定报告、安监举报反馈截图,证明厂区梯子无固定、安全设施简陋。
- 核心抗辩对方减赔理由:明确法律规定,工人自身骨质疏松不能用来减轻工厂赔偿责任,伤残损失要全额计算。
- 厘X两家公司责任:开**公司是直接雇主,未提供安全梯子、无安全防护,承担主要责任;厂区产权方神**公司监管不到位,承担次要责任。
- 逐项核算全部赔偿:医疗费、城镇标准九级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精神抚慰金完整列明提交法院。
三、办案结果
- 法院认定全部经济损失合计 409600.74 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 8000 元;划分责任:工人自己承担 20%,开**公司 70%,神**公司 10%。
- 赔付明细: 开**公司承担 70% 损失加 7000 元精神抚慰金,扣前期垫付 2 万元,还需赔付 273720.52 元; 神**公司承担 10% 损失加 1000 元精神抚慰金,合计赔付 41960.07 元; 两家公司总计赔付 315680.59 元,判决生效四十天内付清,逾期加收罚息。
- 诉讼费绝大部分由两家公司承担。
四、律师价值
- 打赢 “自身旧病减赔” 关键点:成功说服法院,伤者骨质疏松不能扣减赔偿,伤残赔偿金按城镇标准足额全额支持。
- 一次性告两家责任企业,避免后续执行找不到赔付方,雇主 + 厂区管理方共同承担赔偿。
- 足额争取多项费用:按照实际日薪标准核算误工费,住院、出院护理费、转院救护车交通费、康复器具费全部得到法院认可。
- 合理划分责任比例,工厂承担八成责任,工人仅自担两成,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自身损失。
- 清晰抵扣企业预先垫付的医疗费,不用当事人另行对账,到期直接拿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