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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服一审上诉,两级法院均驳回疫情免责,业主全款违约金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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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开发商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要求扣除37天逾期、大幅减少违约金。我梳理签约时间、疫情管控节点、同类协商无约束力三大核心事实,书面答辩完整驳斥上诉理由,论证签约时疫情已结束,不能作为免责依据,二审法院全盘采纳我方观点,终审维持业主胜诉结果。

案件详情

开发商逾期交房不服一审上诉,两级法院均驳回疫情免责,业主全款违约金胜诉

  案例专长

  商品房预售逾期交房纠纷、开发商疫情免责抗辩一二审代理、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认定、商品房违约金诉讼、二审上诉抗辩、商品房买卖维权全流程

  代理方向

  购房业主二审被上诉人全权代理人吴磊律师

  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驳回开发商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开发商仍需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17726.6元,二审诉讼费用由开发商自行承担。

  一、案情内容

  当事人购置商品房,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一审法院判决房企支付一万七千余元逾期违约金。房企不服上诉,提出两点核心理由:一是疫情管控影响施工属于不可抗力,应当扣减37天逾期天数;二是小区其他业主同意减免违约金,本案应当参照同类标准下调赔付。我代理业主参与二审诉讼,针对性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清晰区分签约时间与疫情管控时段,证明疫情不属于不可预见情形,其他业主私下协商不能约束本案当事人。中院审理后驳回房企全部上诉,维持原判。

  二、律师价值

  本案开发商上诉后大幅缩减赔付金额,若二审改判业主将直接损失近万元违约金,房企还以全体业主协商作为类比抗辩,法律关系混淆度高,二审抗辩压力极大。接受委托后我制定完整二审应诉方案,全方位瓦解对方上诉逻辑。

  第一,直击不可抗力核心漏洞,锁定关键时间节点:购房合同签订于2020年10月,浙江疫情一级响应早在同年3月结束,签订合同时疫情管控、停工风险属于开发商完全可预见范畴,不满足不可抗力“不能预见”法定要件,该核心观点成为二审维持判决的关键依据。

  第二,驳斥“其他业主减免可类推”的上诉理由:区分一对一民事合同的独立性,开发商与其他业主私下和解属于单独协商结果,仅约束对应买卖双方,不具备普遍约束力,无权要求本案业主放弃合法合同违约金,逻辑完整清晰被合议庭采信。

  第三,完整沿用一审全套有效证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房邮寄凭证、验房记录等材料统一整理提交二审,固定逾期交房客观事实,证明房企未履行提前书面通知收房的合同义务,逾期天数计算标准合法合理。

  第四,规范撰写二审书面答辩状,无需开庭仅通过书面审理就全面说服承办法官,完整引用民法典合同编违约条款,明确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法定违约责任,最终二审终审驳回上诉,业主胜诉结果稳定落地,无需再次投入诉讼成本。

  三、本案适用于遭遇哪些客户可联系吴磊律师

  开发商逾期交房,一审胜诉后房企提起上诉,需要二审应诉抗辩;

  房企以疫情、环保停工、其他业主协商为由,要求减免违约金;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于疫情管控结束后,开发商仍主张疫情免责;

  开发商拿小区其他业主和解协议,要求降低你的逾期赔付;

  房产纠纷一审结束,面临二审上诉,想要维持胜诉判决。

  四、吴磊律师服务内容

  梳理一审全套案卷,针对开发商上诉理由撰写二审书面答辩状;

  对比疫情管控时间与购房签约节点,论证不可抗力抗辩不成立;

  区分单独和解协议与独立购房合同,驳斥类推减免违约金主张;

  整理交房、合同、验房全套证据提交二审承办法官;

  线上对接合议庭,完整陈述业主合法维权法律依据;

  解读二审裁判思路,告知终审判决执行方式;

  判决生效后,指导申请强制执行、跟进款项回款流程。


  • 2024-12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上诉人
  •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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