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ZX与其妻Y某在某县经营一家烟酒店,并拥有国家烟草专卖部门颁发的专卖许可证具备从事烟草零售的资格。2016年初,ZX未按规定从合法渠道进货及在无批发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他人批发销售卷烟。
二、辩护意见及结果。
应潮律师在多次会见当事人详细分析本案的案件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该案属于超范围和超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应当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仅需由烟草部分进行行政处罚即可的无罪辩护意见。最终在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后,成功在30天内将当事人ZX取保候审。并在取保候审后成功争取到公安机关撤案处理,实现了无罪辩护的效果,极大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