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汽车与行人发生刮撞,肇事方全责|廊坊赵孟亮律师代理,法院判决赔付89228.7元全额由保险公司承担
#内容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30日,肇事方驾驶小型汽车与行人发生刮撞,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行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并手术治疗。伤者诉至法院,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合计127202.66元;保险公司抗辩医疗费、辅助器具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精神抚慰金多项损失不予认可,且主张鉴定费、诉讼费不予承担,肇事方未出庭应诉。
##办案经过
赵孟亮律师作为伤者委托诉讼代理人,梳理完整事故、诊疗、票据证据,申请司法鉴定确认十级伤残及180日误工期、90日护理期、90日营养期;针对保险公司各项抗辩逐一举证辩驳,明确辅助器具与伤情关联依据,结合伤者年龄、农村居住情况合理主张误工费,依据司法解释确定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由保险赔付。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肇事方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
##案件结果
法院核定伤者合理损失共计89228.7元,全部未超交强险、300万商业三者险限额,判令保险公司十日内全额赔付该笔款项;案件受理费减半1361元,由肇事方承担1016元、伤者承担300元,驳回伤者超出核定金额的其余诉讼请求。
#律师核心价值
律师完整梳理全部证据,针对性反驳保险公司各项拒赔抗辩,促成法院核定绝大多数损失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