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X担任某工作室业务员,其利用负责向线下商户配送货物、结算货款的职务便利,多次以截留不上交的方式挪用单位应收货款,累计涉案金额达36万余元。被害单位核查账目时发现大额货款缺口,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丹凤县公安局立案开展侦查工作,查实相关涉案事实后,以王X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关于核减涉案金额、综合客观诱因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依法对王X作出轻判决定。
判决内容:被告人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