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黄啟顺律师代理王X买卖合同纠纷案胜诉

  • 合同事务
合同事务
黄啟顺律师 在线
云南涛岳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439
    服务人数
  • 944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黄啟顺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专业判断与扎实的诉讼策略。在证据组织上,黄律师精准锁定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收款这一关键细节,巧妙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试图突破公司有限责任屏障,最大化保障客户债权。庭审中,面对被告缺席的情况,黄律师逻辑严密地阐述了违约事实与合同解除的法定及约定条件,确保法官全面采信己方证据。同时,黄律师在诉请设计上主次分明,在保全费与律师费之间做出合理取舍,有效控制了维权成本,最终成功为客户追回全额购车款及违约金,实现了客户利益的最大化。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2023年9月,经第三人田XX介绍,原告王X与被告某公司签订《车辆购销合同》,约定王X向某公司购买宝马X5型汽车一辆,总价款43.5万元。合同约定某公司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交车,逾期交车每日按已付款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逾期超15日王X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合同签订后,王X依约支付定金1万元及尾款42.5万元,合计43.5万元,款项均打入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XX个人账户,某公司出具了收款证明。然而,交车期限届满后,某公司未能交付车辆,且明确表示无法交车。王X遂委托黄啟顺律师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43.5万元、支付违约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并要求杨XX承担连带责任。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某公司逾期交车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王X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及赔偿;二是法定代表人杨XX使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购车款,是否构成人格混同,应否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与某公司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某公司逾期交车超15日,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王X主张解除合同、返还43.5万元购车款及支付违约金、利息,于法有据,予以支持。关于杨XX的责任,因某公司并非自然人独资公司,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杨XX的收款行为系个人行为或构成人格混同,故对王X要求杨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车辆购销合同》;某公司返还王X购车款43.5万元并支付利息;某公司支付王X违约金一百余元及保全费两千余元;驳回王X其他诉请。案件受理费七千余元由某公司承担。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黄啟顺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黄啟顺律师
5.0分服务:439人服务天数:943
黄啟顺律师
15301202****7581 执业认证
  • 云南涛岳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合同事务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街道办事处寰宸商务中海国际中心1幢24层
黄啟顺律师,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诉讼,婚姻家事纠...
  • 130 1330 8030
  • YSQC1999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