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分割纠纷胜诉|鲁世超律师代理调解,成功为当事人分得一套涉案房产
一、案情简介
原告段XX拆迁安置取得三套共有房产,与四名被告就三套房屋分割事宜多次私下协商均无法达成一致,为保障自身财产权益,段XX 诉至河南省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分割总价值不明的三套安置房,并要求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鲁世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全程代理本案,各方自然人隐私信息已做隐匿处理,案件案由为共有物分割纠纷。
二、办案经过
- 鲁世超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拆迁安置协议、共有房屋权属来源、历次协商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厘清案涉三套安置房的共有基础、各方所占财产份额;
- 结合原告核心诉求制定调解方案,优先争取原告单独分得一套房产,剩余两套交由四名被告自行内部分割;
- 针对诉讼费承担比例开展协商谈判,争取降低原告个人承担的诉讼成本;
- 配合法院组织多方调解磋商,敲定房屋分配、补偿款项抵扣诉讼费、纠纷一次性了结的完整书面协议。
三、办案结果
- 三套安置房产完成分割:其中一套归原告段XX 单独所有,剩余两套由四名被告自行协商分割;
- 原告需向四名被告支付对应补偿款项,诉讼费可直接在该笔补偿款中抵扣;
-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合计 2698 元,仅由原告承担 540 元,剩余 2158 元由四名被告承担;
- 本次房产共有争议一次性全部了结,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其他权利;
-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各方签字后具备司法强制效力。
四、律师价值
- 实现核心财产诉求:通过调解谈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独立分得一套安置房,达成当事人首要分割目标;
- 合理分摊诉讼成本:大幅降低原告承担的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大部分诉讼开支,减少当事人经济支出;
- 一次性彻底化解纠纷:协议约定所有争议全部了结,杜绝后续再次就房产分割产生二次诉讼;
- 简化款项结算流程:将被告应付诉讼费直接抵扣原告补偿款,免去单独收款、付款的繁琐流程,高效落地分割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