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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杰律师代理范X清算责任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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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杰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敏锐的专业判断与出色的诉讼策略。面对债务人公司恶意注销逃避债务的困境,王律师准确锁定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通知义务的致命漏洞,将诉讼策略从追究公司违约责任巧妙转化为追究清算组成员的赔偿责任。在证据组织上,王律师全面梳理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了服务合同关系及债权人身份。庭审中,王律师逻辑严密、说理透彻,成功说服法院支持全部诉讼请求,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深厚的公司法实务功底。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范X在某公司购买XX服务,服务项目包含面部和颈部护理。范X在某公司工作人员邱X的指示下,向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X个人账户支付服务费4.9万余元。范X在接受某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导致额头出现结节、颈纹加重等损害后果。经某公司修复无果,范X于2024年8月要求某公司全额退款。邱X向范X退还2万元后,以“公司已倒闭注销”为由拒绝退还剩余款项。经查,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于2024年9月注销。注销时清算组成员为李X、张X,股东为邱X某、张X、林X,上述股东均未实缴出资。某公司已经注销,客观上不可能再为范X提供服务,且公司已经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给范X造成损害。为维护合法权益,范X诉至法院,审理中变更诉求为判令清算组成员李X、张X共同退还剩余服务费2.9万余元及利息。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某公司注销后,其清算组成员是否应对范X的剩余服务费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转账明细、微信聊天记录及庭审查明事实,可以确认范X与某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范X依约支付服务费,某公司却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美容服务,导致范X出现损伤,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故范X有权要求某公司退还剩余服务费2.9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关于清算组成员的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相关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本案中,张X、李X作为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范X清算事宜,但其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范X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因此,张X、李X应当对范X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某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如下:

张X、李X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范X退还服务费2.9万余元并支付利息(以2.9万余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5年4月18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五百余元,由张X、李X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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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概况 王俊杰律师是福建三乾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持有集美大学(双一流大学)法学专业学士学位。他深耕劳动、工伤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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