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
被告人王X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两次被判处刑罚。2023年12月间,王X明知被害人陈X智力低下,以给食物为由将其诱骗至某市某县某镇某村某号的家中,在房间内设门锁门,违背陈X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2024年7月,陈X家属发现其怀孕30周并进行引产。经鉴定,王X系胎儿生物学父亲,陈X案发期间患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2024年8月,王X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指控其犯强奸罪。陈X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八千五百余元。
【争议焦点】
1. 刑事部分:王X是否构成强奸罪。辩护人孙翔提出,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以被害人智力障碍为由追究强奸罪缺乏法律依据。
2. 民事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赔偿范围及数额是否合理,包括医疗费三千余元、误工费一千三百余元、护理费一千三百余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四百余元、交通费一千元及营养费九百余元的计算标准与依据。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X明知陈X智力低下,利用其缺乏辨认和性自我防卫能力削弱之机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辩护人无罪意见不成立。王X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民事部分,法院依法核定各项损失共计七千七百五十余元。最终判决:被告人王X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X各项损失共计七千七百五十余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