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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与餐饮企业共同借款,李海明律师代理促成调解,债权人快速收回借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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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属于多方主体共同借款的民间借贷纠纷,涉及自然人与餐饮企业共同作为还款义务人。代理律师理清复杂主体关系,锁定全部责任主体,固定借贷证据。通过诉讼调解方式,不用等待判决生效,快速敲定还款方案,设置强制执行保障,帮助出借人高效维护民间借贷债权。

案件详情

自然人与餐饮企业共同借款,律师代理促成调解,债权人快速收回借款本息

审理法院信息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出借人)向被告自然人以及两家餐饮主体出借款项,借贷事实真实发生,到期后各被告未能足额归还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债权,委托李海明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各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在法院主持下组织各方开展调解工作。

办案经过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代理律师梳理借款相关证据材料,整理借贷往来事实,确定全部追责被告主体,厘清自然人借款与企业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法律关系,核算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完成起诉状、证据目录等全套立案材料,向法院提交立案。 案件受理后进入简易程序审理。代理律师结合证据向法庭完整陈述借款发生、款项交付、逾期未还款的事实。考虑到民间借贷案件特点,为帮助当事人避免漫长诉讼流程、尽快实现回款,律师配合法院调解工作,与多名被告沟通协商,释X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在保障出借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反复沟通谈判,协调各方的还款方案、付款时间,推动各方达成一致调解意向。

案件结果

调解结果:经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各被告按调解协议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约定明确的分期 / 限期付款时间。若义务人未按期足额履行,原告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诉讼费用由各方按调解约定承担。调解理由:各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下,在查清借贷基础事实的基础上,自愿处分自身民事权利,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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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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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明律师 李海明,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16年,现为兰州市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兰州市律师协会政府与企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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