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峰律师接受本案原告甲委托,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办理。案涉事故中,被告乙驾驶正三轮摩托车与行人甲发生碰撞,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乙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甲无责任。事故造成甲左侧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股骨内踝骨折等多处损伤。被告驾驶的正三轮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原告起诉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保全相关费用等合计 78031.61 元赔偿。诉讼过程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一是对原告赴哈尔滨复诊费用不认可,认为缺乏转院医嘱;二是主张原告后期查出的跖骨骨折属于案外二次伤害,与本次事故无因果关系;三是对原告误工费计算标准、部分交通费真实性关联性提出异议,案件争议点较多。
律师代理经过
张峰律师接受原告甲委托之后,梳理完整事故材料、住院病案、门诊复查票据、购药凭证、辅助器具购置票据、交通住宿票据,协助当事人申请对误工、护理、营养期限开展司法鉴定;针对被告各项抗辩意见,固定事故原始诊疗记录、康复医嘱、营业执照、就医出行凭证等证据,庭审中围绕侵权责任构成、各项损失合理性开展举证质证,同时区分本次事故直接损伤与后续无法证实因果关系的伤情,客观主张合法范围内赔偿,不虚构损失诉求。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查明,因证据不足以证实跖骨骨折与本次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对应的相关损失不予支持;不采信被告针对司法鉴定中立性提出的异议,依法采纳司法鉴定意见书。
最终判决:1、被告乙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赔偿甲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损失合计67061.41 元;2、驳回原告甲其余诉讼请求。
诉讼费用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 860.4 元,原告负担 122.13 元,被告负担 738.27 元;保全费 620 元、鉴定费 1200 元全部由被告乙负担。若义务人逾期给付,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
律师价值
1. 系统归集零散就医票据、购物凭证,梳理证据链条,协助完成司法鉴定程序,锁定误工、护理、营养法定赔偿期限;
2. 针对侵权方多维度抗辩,围绕法律规定完成举证质证,剔除得不到支持的不合理主张,聚焦合法损失进行诉讼,帮助当事人拿到实质性赔偿;
3. 区分可支持与风险较高的赔偿项目,客观评估诉讼风险,避免当事人诉求脱离证据导致败诉风险。
适用场景和服务指引
1. 适用场景
①行人、非机动车一方遭遇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 主责,车辆无交强险、商业险,对方拒绝协商赔偿;
②交通事故受伤后多次门诊复查、异地复诊,产生医药费、住宿费、交通费、康复器具费,对方以无转院医嘱拒赔;
③人身损害需要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司法鉴定,不清楚鉴定流程以及赔偿计算标准;
④事故之后出现新伤情,侵权方主张伤情属于二次伤害、与事故无关,双方发生争议;
⑤伤者同时存在多份收入来源,对于误工费采用何种计算标准存在争议。
2. 服务指引
①事故发生后完整保存事故认定书、全部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购药发票,保留辅助器具、轮椅租赁票据;
②妥善留存就医对应的交通、住宿凭证,区分必要就医支出与无关消费;
③伤情稳定后及时评估是否需要司法鉴定,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更具备法律效力;
④遇到肇事方无保险、拒不赔付,不要私下盲目和解,及时委托律师梳理损失清单,评估诉讼可支持范围;
⑤能够协商优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提起诉讼,同步视情况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后续款项执行。
总结: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赔偿项目细碎,抗辩理由多样,肇事车辆未投保保险意味着全部赔偿需要由个人承担。本案代理律师通过完整证据组织,应对对方多项抗辩,帮助当事人在剔除无法证实因果关系伤情对应的损失后,顺利取得 6.7 万余元赔偿。当事人自行起诉容易遗漏证据、选错赔偿计算标准、被对方抗辩打乱主张,专业律师介入可以固定关键证据,识别诉讼风险,最大化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